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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柯爾保認為,隨著認知技巧的增加與理解他人能力的增進,道德發展乃從某個階段過渡至下一階段。心理學家柯爾保基於皮亞傑的模式,發展出道德發展理論,把個人道德發展分成三期六段:
一、道德成規前期:約出現於幼稚園與小學低中年級時,特徵是:遵守規範但尚未形成主見。
(一)第一階段-避罰服從取向:為避免處罰或服從權威。此期幼兒尚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只為避免懲罰而服從規範。
(二)第二階段-相對功利取向:以自己的興趣或個人的需要作為行為準則。此期兒童已不再把規則視為絕對的、固定不變的,意識到任何問題都是多方面的,惟均以滿足自我為主,此時兒童的行為均為求得酬賞而服從規範。
二、道德循規期:約出現在小學低中年級以上,直到青年、成年,特徵是:個人從瞭解與認識團體規範,進而接受、支持與實踐規範。
(三)第三階段-尋求認可取向(好孩子取向):人際和諧導向階段。此時幼兒為獲取接納與讚賞而遵守規範,能表現出善意,符合他人期望,故又稱好孩子取向。
(四)第四階段-遵守法規取向:維持社會系統導向階段。為遵守規則,避免觸法犯罪而遵守規範,個人具有盡責、尊重權威和為道德制度及秩序普遍維護的導向。
三、道德自律期:或稱道德成規後期,至少要到青年期人格成熟後,個人思想發展期超越現實道德規範之約束,才能達到完全獨立自律境遇。
(五)第五階段-法制觀念取向:為社會契約、法規導向的階段。此時兒童認為應以民主方式決定眾人之事,並重視法令規章制度過程的合理性。
(六)第六階段-價值觀念取向:為普同的道德原則。為追求正義公理,避免良心苛責而遵守規範,此時兒童認為只要是正當之事,均可附諸實踐,並對人類的生命、平等和尊敬具有至高評價。
總之,在道德成規前期時,幼童從單純順從與懲罰角度判斷是非,其根據是自己的需求與感覺。 道德循規期時,青春期男女從文化規範角度,發展出道德判斷。 道德自律期時,人們能考慮抽象的倫理道德問題,因而顯現道德理論的成熟。
「公民不服從」是公民認為現行法律有道德瑕疵和不公平,出於守護更高的理念,而採取不合作 和非暴力的抗議、抵抗行為,並願意接受因此而來的法律制裁。以上所述,最符合郭爾堡(L. Kohlberg)道德發展中的那一個階段?
(A)維持社會秩序的道德(social-order maintaining morality)
(B)社會契約取向(social-contract orientation)
(C)避罰服從取向(punishment-and-obedience orientation)
(D)出自個人良知原則的道德(morality of individual principles of conscience)
解答: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