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此查詢「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重點整理」其他章節重點整理

試說明家庭主要功能消長情形
近年來,家庭發展隨著出生人口下降、人口快速老化、單親比率升高、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跨國婚姻增加及失業率上升等社經影響因素,導致傳統家庭功能產生變化互有消長。有些功能顯得比以往更為重要,有些被保留與維持,有些卻漸漸減退與衰弱。家庭主要功能的消長情形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觀之:

(一)生育的功能
對大多數現代社會來說,家庭是唯一合法提供夫妻雙方性生活及生兒育女的場所,確保人口的正常繁衍。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觀念十分濃厚,但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生育的合法功能,已逐漸被顯著增加的婚前性行為、大陸台商包二奶及非婚生子女等現象所取代,顯見不論是性或生育功能,家庭所扮演的角色與傳統社會漸行漸遠。

(二)情感滿足的功能
多數婚姻與家庭的形成是基於感情,所以家是人與人最親密的地方,特別是夫妻之間的情愛與父母手足間的親情,是其他關係所無法取代的。甚而在今日社會中人際關係越來越淡薄冷漠、疏離感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家庭所提供的情感功能不但未曾褪色,家人之間情感滿足的需求反而變得越來越殷切,特別是對核心家庭來說,情感滿足的重要性遠甚於其他的家庭功能,成為維繫家庭的重要理由。

(三)社會化的功能
在傳統社會中,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家庭也是個人最早接觸的場所,對個人價值觀的形成與社會化的影響最早也最深遠,亦即,家庭為提供社會化及文化傳承的最佳機制。然而近年來,隨著雙薪家庭的增加,社會中的專門教育機構和電視、網路等的影響逐漸增強,已有某種程度的取代了家庭教育及社會化的功能。

(四)保護與照顧功能
家庭具有保護及照顧年幼的、年老的、生病的及懷孕的家人,也是每個家人不順遂時的避風港。但這個功能正逐漸轉變,過去安全的、保護的家庭圖像,正被一些家庭暴力、家庭中主要經濟支持者面臨失業等事件衝擊著,社會中各類社福機構,如育幼、養老、中途之家、醫療、衛生等單位正逐漸取代並分攤了家庭部分保護的功能。

(五)經濟的功能
在傳統農業社會中,農家總能自給自足,家庭是基本生產單位,也是基本消費單位,且成員間有相當程度的經濟互助與依賴。現代工商社會,家庭不再是生產單位,僅為消費單位,尤其一般家庭的經濟負荷日益加重,加以小家庭盛行,往昔互助與依賴的經濟結構型態已產生改變。

(六)娛樂的功能
家庭常藉著各種節日、廟會活動、過節返鄉團聚及祖宗崇拜等活動聚會從事娛樂的基本需求,家人可說是和個人一起娛樂的最佳同伴。但由於休閒娛樂場所及觀光地區的興建開發、以及出國旅遊風氣的盛行,使得休閒娛樂不一定要與家人一起進行,甚至同儕間的活動更吸引青少年或許多的成年人,家庭的娛樂功能略有被取代之趨勢。

由以上所述可知,家庭功能因時代、地區、家庭結構與個人價值觀等不同而有差異。家庭已不再是唯一滿足個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場所,各類社會組織逐漸取代了家庭在個人心目中的地位,各項服務業的興起,更使家庭的各項功能面臨考驗。如社會化中的教育功能,已由學校教育制度所取代,傳統家庭中婦女所扮演的照顧者角色,與職場工作角色產生衝突,須借助社工專業或公部門所建構的社會福利體系予以協助。


試說明「家庭生命週期(family life cycle)」模式要旨,並用以論析「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的核心發展任務與發展所需條件(25分)(高考)

【擬答】

(一)理論意涵
1.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源自發展學理論,在家庭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有不同的家庭角色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扮演有著不同的角色期待,而隨著時光流逝,年歲漸增,個人觀念因受外在環境影響亦不斷的改變,因此,個人如何因應這種種的挑戰是個重要的課題。

2.在家庭的每個階段都有一些問題待解決,有一些重要工作待完成,社會學家稱這些待解決問題或待完成工作為家庭發展任務(family developmental tasks),若要順利通過家庭生命週期的各階段,就要盡力負起 階段所應擔負的責任。

(二)運用觀點
家庭週期(或稱家庭生命週期)可以說包括了父母個人生命循環的後半部和子女個人生命循環的前半部。
家庭為動態且是一連串的發展歷程且有不同的發展任務。家庭週期一般分為六到八個階段,其中:

1.西方學者 Carter & McGoldrick 將一般家庭分為八個階段:
(1)婚姻調整期(從結婚到第一個孩子出生)。
(2)養育幼兒期(第一個小孩未滿三十個月)。
(3)有學齡前兒童期。
(4)有學齡兒童期。
(5)青少年子女期。
(6)子女準備離家期:
(7)第二次蜜月期(從幼兒結婚到配偶死亡)。
(8)孤寂期(老年階段或?寡階段)。

2.台灣學者謝秀芬考量台灣的家庭型態與中國傳統文化,提出家庭生命週期的七個階段:
(1)婚姻調整期(從結婚到長子女出生,約1.3年):學習適應婚姻生活、學習扮演適當角色。

(2)養育學齡前子女期(長子女出生到長子女入小學前,約6年):學習如何當父母、學習父母角色的分工。

(3)有學齡兒童期(長子女的年齡在6歲至13歲之間):指導孩子學習、學習滿足家庭成員需求、支付家庭開銷、關心學校和家庭間關係的發展。

(4)有青少年子女期(長子女的年齡從13歲至20歲,約7年):尊重孩子獨立自主權、家人理性溝通。

(5)子女準備離家期(從長子女20歲成年離家、求學、服役、就業或結婚到幼兒結婚,約12年):協助孩子開創未來。

(6)第二次蜜月期(從幼兒結婚分家到丈夫死亡,約10年):重建父母關係為夫妻關係、學習適應孩子離家、學習適應身體衰退、準備退休。

(7)孤寂期(從丈夫死亡到妻子死亡,約8年):學習控制財務、面對人生大限。

(三)「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的核心發展任務與發展所需條件
整合西方與台灣學者的觀點,提出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在這個階段的核心發展任務與所需的條件有哪些:

1.父母的角色任務與所需條件:
(1)須願意改變親子關係,允許青少年在系統中進出。

(2)須重新關心邁入中年後的婚姻狀況,以及生涯階段所面臨的議題。

(3)須開始思考與將照顧重心轉移到更老的一代。

(4)須認識與接受青少年自我意識所產生的反抗傾向,以及期待父母給予明確期待的願望。

(5)須清楚青少年獨立的願望,同時給予堅定的支持。

(6)須具有正確的角色分工,成為子女正確的性別認同對象,生理上性的成熟及心理上的角色學習。

(7)須將此階段視為發展新的生活型態與興趣的一種過程。

2.青少年的角色任務與所需條件:
(1)應學習與界定未來的職涯目標,以及繼續發展教育學習。

(2)應培養對於各項事務的責任感、自我概念與自信。

(3)應學習體驗(經驗)與原生家庭不同的規範與價值觀,並予以整合與評量。

(4)應建立家庭以外的地位與同儕形成關係。

(5)應學習與異性互動的技巧,嘗試與異性交往。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興小弟讀書筆記 的頭像
    興小弟讀書筆記

    興小弟讀書筆記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