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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構功能理論
結構功能理論(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theory)的概念可追溯至早期英國史賓塞(H.Spencer)與法國涂爾幹(E.Durkheim)的社會學理論。早期的社會學家,如孔德與史賓塞等,皆視社會如同有機體。孔德認為:一個社會就像一個有機生物一般。每一部門都是相互關聯的,社會進化的方式類似生物進化的原則。研究社會最適當的方式是將社會視為整體,進而分析其內在成份,而不應單獨研究分解其個別成份的單位。同樣的,史賓塞也將社會結構視為一種有機體。他認為:一部門之變化將牽動另一部門之變化。由於分化作用,社會進化便由簡單而複雜,也由同質變為異質。事實上,社會結構的變遷是社會結構功能的變遷。功能愈分化,社會愈複雜。涂爾幹認為:社會是超乎個人的,一群人加起來的總和並不等於社會,社會結構與集體意識是組成社會的主要力量。倘若沒有社會結構與集體意識,則社會是不可能成立的。因此,社會結構的各部門之存在是為了履行社會整體之需求。社會結構中的各部門之功能在於:維持社會整體運作。基本上,社會結構是均衡狀態的。因此,社會結構是個人在一特定時間內的全部社會關係之總和。社會結構各部門間應具有某種程度的整合,才能維持社會的生存。

結構功能理論的中心概念是:結構、功能與均衡。所謂功能(function),是指一種對維持社會結構均衡有用的適當活動。它可被視為效果,也是控制體系內結構與過程運行的條件,因為這些條件會影響到結構穩定的持續運作。

結構功能理論強調:社會中的各部門是相互關聯的,此種相互關聯的特質即組成功能體系。整體而言,其概念包括四個特質:
(一)在功能上,每一結構內的各部門是相互關聯的。某一部門的操作運行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當某部門發生不正常問題時,其他部門可填補修正。
(二)每一結構內的組成單位不同,但通常有助於該結構的持續運行。
(三)既然大多數的結構對其他體系都有影響,則它們應被視為整個有機體的附屬體系(sub-systems)。
(四)結構是穩定和諧的,不易有所變遷。

在此狀態裡,社會結構是和諧而無衝突的。結構變遷是緩慢且有秩序的,均衡則是社會結構運行的最終目標。結構功能理論認為:不論社會如何變遷,其最新目標總是朝向尋求社會結構的均衡狀態。因此,變遷可說是一種對社會結構的調整,局部而緩慢的改變無損於整個社會結構之整合與均衡。

社會系統的構成要素,彼此之間保持著相對穩定的關係。這種關係使得社會系統具有一定的型態與功能。例如家庭、家族、宗族、社區與學校等,均為構成社會系統的要素,並具有其一定的結構、型態、特徵與功能。同時,構成該結構的單元在短時間內不會改變其地位、角色。由於結構製造效果,因此,結構具有功能。因為兩者的關係密切,所以,在社會學理論裡,功能與結構二者常運在一起使用,而稱之為「結構功能理論」。


二、衝突理論
衝突理論(confict theory)是一種研究社會生活中的衝突性,並以此解釋社會變遷的社會學理論流派。然而,衝突理論學者不同意把社會視為一種均衡與整合的體系。他們指出:結構功能學者對社會的描述太過美化,太不切實際。所謂衝突,就是由價值觀、信仰,以及對權力、地位、資源分配而引起的鬥爭。一方企圖解決、傷害或消滅另外一方,這種行為稱為衝突。簡言之,衝突是個人間或群體間矛盾表面化而發生的一種互相對抗的行為方式或壓倒對方的終極目的。人們對自己在相互關係方面的不被理解,交往過程中的誤會、邏輯錯誤、溝通落差、資訊缺乏等,均可能引起衝突。尤其是社會價值的不相符合,以及和實際意願與行為間的不協調。從上面的論述可知:衝突理論的主要任務是解釋社會變遷。他們認為:社會變遷不僅是必然的,也是急遽的;社會變遷的後果是破壞性而非建設性的,因為只有衝突才能真正描述社會實況。衝突理論者主張:社會體系內每一部門都是相互關聯的。但是,更進一步的,它也指出:在此關聯裡,會有緊張、失衡與利益衝突等現象產生。衝突理論的基礎是建立在不可避免的社會變遷與社會衝突上,因此,衝突論學者達倫多夫(Dahrendorf Ralph)說:「衝突論的最終目標應是社會變遷的解說。」由此觀之,衝突理論可總結成下列幾個要點:

(一)每個社會無時無刻都經歷變遷,因此,社會變遷是無情且不可避免的。
(二)每個社會都有紛歧與衝突因素,因此,社會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三)社會裡的每個單位都直接或間接促成社會的分化與變遷。
(四)強制性的權力關係是社會的基礎,社會份子的關係其實是支配與受支配的權力分配關係。

不同社會部門的操作、運行方式與過程並不一致,因為各部門對社會體系的整合與適應是不一致的。因此,疏離、敵對、暴行、失序、變態與衝突均能激起人們的客觀正視與有效解決。在某些情況下,也對社會運作具有一定的功能與價值。這是因為社會整體內各部門間的失調必導致各式各樣的衝突,進而引起社會重組,增強其適應彈性,以解決社會變遷等問題。

衝突理論認為:一個完全融洽和睦的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社會永遠包含衝突的因素。衝突並非全然破壞性的,它也有建設性的社會功能,並且可能導致新行為模式與新社會制度的產生。社會學者就常指出:工業科技高度發展的原因之一是:勞資雙方的工資與工時問題衝突的後果。因為工人要得越高,資本家就越極力改進設備與生產技術以代替工人。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衝突也可能是社會變遷的後果與產品。一種新發明、新文化、新生產配銷制度的建立等都可能影響團體與社會體系的結構。某些團體可能因為這些改變而更強壯滋長,但某些團體則可能受此種改變之打擊而破碎或產生衝突。衝突理論學者提醒我們:衝突不僅是社會變遷的原因,也是社會變遷的結果。

衝突理論的四個要點:
1.每個社會無時無地都在經歷變遷,因此社會變遷是無情且不可避免的。
2.每個社會都有分歧與衝突因素,因此社會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3.社會裡的每個單位都有直接或間接促成社會的分化與變遷。
4.強制性的權力關係是社會的基礎,社會份子的關係其實是支配與受支配的權力分配關係。

衝突論非常契合社會工作基本價值,如充權和社會正義。
例如:與家暴受害者一起工作的社工員,可採用衝突理論來概念化男性與女性之間存在權力差異,和父權制度中支持和維護這樣不平等的方式;這樣的概念化可以幫助社工者理解阻礙或避免婦女離開暴力情境的障礙,許多障礙是存在社會價值觀的結構中,對婦女來說,離開暴力情境是非常困難的。例如,兒童照顧的費用、法院系統對家暴案件的緩慢和無效率,都構成婦女成功離開暴力情境的障礙。

有些社工員可選擇更大的社會層次,例如通過政策和對抗現有價值體系來對抗或改變家庭暴力,這些政策和價值體系影響著當前社會中男女不平等角色思維存在。

面對衝突必須思考的是,在特殊的社會結構之下,誰是獲益者?
社工員須注意社會問題的緣起是不是因為某些人的利益牽涉在其中?
社會情境中的獲益者是誰?受害者又是誰?
衝突理論的取向有助於提升社會工作對社會正義和不平等情境的敏感度。
不平等具有維持社會體制和現況的功能,不平等的產生是由某些團體得到權力而壓迫其他團體所造成。


三、符號互動理論
主要探究重點在於人與人的互動過程 。

主張我們不僅僅是訊息的被動接收者,相反的,我們 根據我們的文化、認知、經驗等過濾和解釋訊息 ,也因我們如何解釋這些訊息給予回應。

(一)三個主要前提:
1.我們對於世界所採取的行動是根據我們對於經驗所賦予的意義

2.我們加諸於經驗的意義源自於我們與他人的互動,個人是由參考團體而習得社會所公認的觀點。參考團體的觀點往往成為個人的觀點。

3.這些意涵是受到我們對於互動的解釋的影響

因此,我們的經驗和互動,以及對於經驗和互動的詮釋構成了一個持續的、動態的過程,人們為其經驗創造意義。此觀點不太在意互動的結果 ,而是著重於人們在互動過程中發生的事情 ,作為行動者如何理解互動 ,形成他們的個人表現。

(二)符號理論的三點基本特質:
1.符號互動的發展是社會性的,人們經由互動過程以形象來表達意念、價值與思想。

2.符號互動的定義與運用並非完全一致,通常是由使用者隨意而定,當互動改變時,符號互動定義也可能改變。

3.手勢與語言都含有某種特定的意義,當人們把手勢與語言連接在一起使用時,就能用來表達意思以溝通互動。

社工員可能聚焦案主如何認知自己的情況,和案主的日常經驗如何幫助他去建構自己的事實,例如:案主如何看待自己與原生家庭、學校、社區、教會等的經驗,對同儕、家人、鄰居等的看法,社工員會注意案主對這些元素所賦予的意義,以及這些意義如何導致案主的問題。

該理論並沒有指引社工員發展處遇措施,但從這角度來評估案主的情況,將會給你一些線索,了解案主認為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這種洞察力將會提供社工員開始著手處遇之處


四、交換理論
認為社會的存在、社會現象、人際關係是建立在一種個人或團體之間互相交換資源或酬賞的基礎上,此理論與經濟學的功利主義(人們在追求功利或快樂時,試圖將快樂極大化,也就是追求最大的快樂和益處)與行為主義(酬賞可以增強行為,懲罰可以減弱行為)所主張的原則有關,這兩種理論一致認為行為的後果是決定行為的最重要因素。

主要研究對象是社會中的個人,探討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往關係,是綜合心理學、經濟學與人類學的基本理論,而將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視為一種計算得失的理性行為。

Homans 社會交換理論的五個主張
1.能夠獲得正向結果的行為很有可能會重複發生
2.相似情境之下的行為酬賞很有可能會在相似的情況中出現
3.行為的結果越有價值,越有可能從事該行為
4.酬賞如果被剝奪或者滿足程度的增減都有可能會影響行為回應的可能性
5.沒有獲得資源公平的分配時,人們會產生憤怒和攻擊的情緒


貧窮會有世代承襲的惡性循環,導致貧窮的原因可能為何?試以功能主義、衝突理論及互動理論的觀點來解釋貧窮之原因。(25分)

【擬答】

在各個社會總有一些人口群容易陷入貧窮,包括單親家庭、老人、處於文化或環境不利者、教育水準低以及常態失業者等,一般認為貧窮是因個人因素所造成,或社會結構變動所致。一般認為個人的價值、態度和信仰,會形成窮人特有的思維方式,同時這些價值、態度和信仰會經由社會化代代相傳。

(一)功能主義
功能主義認為貧窮是由於經濟失功能而引起的,急遽的工業發展引起經濟系統被破壞,國民缺乏就業技術只好接受低薪工作,到了工業自動化階段,這些人就面臨失業的局面。功能主義的主要代表人如涂爾幹、派森斯和墨頓等,從功能理論來看貧窮的原因主要是認為貧窮是因為社會制度的問題所造成的,當社會功能失調,如經濟不景氣、工作機會少、失業率高、身心障礙及老病、離婚、單親等,是產生貧窮的原因。

因此,如不想屈服在社會底層者就會努力向上,如此方能脫離貧窮,但亦有低底層者習慣於貧窮的生活,不想做改變,如此導致終身無法脫離貧窮生活,甚至影響到下一代的生活。

(二)衝突理論
此理論認為貧窮的存在是由於權力結構所導致,衝突理論的主要代表人如馬克思、考舍和答倫道夫等,從衝突理論來看貧窮的原因主要是認為在整體人類關係中,有控制與剝削,低所得者是被高權勢者所雇用,終日勞累卻只獲得低於貧窮線的待遇,失業者也是權力結構使然,因為雇主不想投入教育或職業訓練成本改善勞工工作技巧,因為投入教育成本就會增加支出成本與稅額,導致減少利潤。換言之,貧窮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在社會體制中被控制與被剝削,例如財團以低薪雇用勞工,導致財團賺大錢,基層勞工常入不敷出,因而導致貧窮。此理論將貧窮視為一種社會問題,包括社會結構改變、社會權力的不對等、社會快速變遷、社會分化等因素所影響,亦是社會中某些團體只顧自己利益導致分配給勞工的利潤太少,只有讓這些權利團體了解所得分配是不公平的才能改善貧窮的問題,而低所得者也應了解自己貧窮的原因加以改善方能脫貧。

(三)互動理論
此理論認為貧窮是相對的,取決於和那些對象相比較,例如美國的窮人比落後地區的中產階級的生活水準還要高一些,這論點強調在富蔗國家中的窮人的心態,與富人相比,這些人自己承認是失敗者,他們認為是自己的缺點才會遭到失敗,而不是社會的力量導致他們的失敗。

此理論或稱符號互動論,主要代表人如米德、派克、湯姆斯和布魯默等,從互動理論來看貧窮的原因主要是認為窮人的互動對象、參考團體常以窮人為主,觀察與學習的楷模,在社會化過程中難有學習脫貧的契機。此外,亦可能學到類似「安貧樂道」的觀點,導致一生中並不樂衷於財富的追求而致貧。因此互動學者認為窮人不但受到經濟的剝奪,而且發展出不良的自我概念。

綜合上述,要解決貧窮問題必須一方面消除對貧窮的輕視與負向的標籤,另一方面窮人要有自信脫離貧窮,擬訂計畫逐步改善,並具體落實,例如參加相關的教育訓練、積極謀職,政府部門也應獎勵民間或與民間合作辦理積極性的脫貧方案,以鼓勵低社經地位的弱勢有提升社會階層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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