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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角色採借理論」
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 1863-1931)認為,社會是各種人際關係的總和,亦是人們互動交往的產物。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決定於人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及謀生的方式,此種謀生的方式深受社會化的影響。人的社會化,就是指一個人從生物個體成為社會成員,發展自己的社會性。要成為一個符合於社會要求的社會成員,就必須學習和掌握所屬社會長久積累起來的文化知識、技能,並且按照社會規定的規範行事。因此社會化對於個人及社會的影響既深且遠。在個體成長的初期,並未具有成熟的意識到自己與他人是有所區分的。隨著生理逐漸的成長語言的發展和對符號的認知,而社會化就是把別人的態度內化,並能依照社會上一般的期待判斷自己行為的過程。自我概念漸次發展。當在思維中把自己當作客體的時候,自我就形成了。使得他們可以與自己的自我「交談」,可以對自我作出反應。自我的客體成為可與個體互動的對象。

米德將自我分為兩個部分:「主我(I)」與「客我(me)」。「主我」包括每個人自發的、獨一無二的、具備與生俱來的特徵,如在每個正常嬰兒和兒童都有的無拘束的衝動和動力。「客我」是自我的社會部分,如社會要求的內化和個人意識。「主我」首先發展起來,由於個體逐漸領會社會對它們的期待,因此「客我」要經過很長時間才得以出現。米德認為自我的發展包含主我與客我之間的一系列連續互動,在這種互動過程中,主我不斷地對變化著的客我做出反應,從米德的觀點看,客我在社會化過程中經歷了三個極不相同的階段,有三種形式:模仿、嬉戲與群體遊戲。

(一)模仿階段(imitation stage)
是屬於嬰兒出生後初的2年時間,在這個階段,兒童僅具備有限的認知能力,多半是透過模仿父母的動作,以產生人際互動。在這個時期,反應多來自於個體生物性的表現,是以「主我」為中心,真正的「客我」尚未發展起來。

(二)嬉戲階段(play stage)
是出現於幼兒階段,一般是從2歲開始持續幾年的時間,這時孩子開始運用「角色採借」(role taking)的方式產生社會互動,亦即發展出:他們把自己想像處於他人的位置,從而發展出由他人的角度看待自我。這一互動過程使他們發現自己的表現和目標與父母的期待存在很大差異,這個階段的行動需求而感受挫折。兒童開始借用的角色是「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的角色,是在社會化過程中,由於個人的喜好、接觸的頻繁度,甚至是「選擇的親近性」,使得在學習過程中有特別重要影響性的他人,其對於個體有長遠深入的影響力,重要他人包括與兒童相處十分密切,同時對他們自我發展影響最大的那些人,一般來說,第一個重要他人是父母或代理父母之職者;到後來,兄弟姊妹、家裡的朋友,陸續成為兒童的借用角色。在這個階段,當兒童模仿他人角色的時候,正是實踐重要他人對他的期待。同時,兒童開始把自己看做是社會客體,雖然「客我」在這個階段開始得到發展,兒童還能經由玩耍生活中嘗試學習扮演和了解社會角色。

(三)遊戲階段(game stage)
在3、4歲時,兒童開始走出家庭,與更多的人和群體發生聯繫,同時他們也把家庭看作是他們所隸屬於的群體。兒童開始關心在非家庭群體,包括作為整體的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他們發展並建立一般人們對他們的要求和期望的觀念,即米德所說的「概括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s)」,一個人於社會互動中,自他人的行為與態度建立自我,形塑自我意像,將社會態度內化,並經由概括化他人的過程,發展出複雜而完整的個人。因此,只有「概括化的他人」的過程被內在化之後,成熟的自我才會產生,「概括化他人」是指兒童對團體組織的初步角色反應;由於兒童的自我形成往往來自於其接觸最為頻繁、影響最為深遠的家庭與父母,因此父母的態度與家庭成員及親屬的態度和享領的次級文化,便成為兒童社會化的來源。在遊戲中,兒童必須考慮不同的人在同一時間扮演不同角色時的相似行為。他們必須判定所有其他玩伴的行為,並決定對這些行為做出何種反應。當能夠這樣做時,米德認為他們已經將互動模式內化了,不僅「客我」形成,同時社會化的過程也已經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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