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此查詢「社會政策與立法」其他章節重點整理
多元文化的定義
所謂「多元文化」,顧名思義,就是在人群當中具有國籍、民族、性別、年齡、身體特徵、性向、經濟地位、教育、職業、宗教組織歸屬以及其他可被辨識的特徵,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差異性與多樣性,從而形成不同生活方式總稱,在人群當中,這種現象本來就是正常現象。但由於政治、經濟、社會、人口數等因素,逐漸演變成主流文化與普遍主義,逐讓各種不同特徵而人口數較少的群體,成為被壓迫與歧視的對象。現今世界各國原住民族與新移民的弱勢地位,就是這種情況下的產物。
在社會工作領域當中,近幾年來也逐漸興起「多元文化社會工作」,其對立面為「普遍主義社會工作」大致 指認為真理只有一套,源自西方社會所發展出的社會工作與理論模式,可普遍適用全球各地;多元文化社會工作,則持批判立場,它並非全然拒斥支配全球強勢的西方社會工作,但基本上會經過質疑反思過程,多元文化社會工作者認為:在既有的社會生活制度架構下,非符合主流文化價值觀點之人們的需求,往往會被忽視,此外,在既有的社會生活制度架構下,對不同人群所存在的差異風險和差異結構,也往往被忽略,甚至成為歧視的根源。
請說明我國新移民社會福利努力方向有哪些
(一)進行多元文化宣導消弭種族歧視
落實多元文化宣導,包括加強宣導國人建立族群平等與相互尊重接納觀念,鼓勵推廣新移民母語廣播節目、安排第一線承辦人員接受文化敏感度之課程、國人觀念之導正、活動宣導及規範與管理婚姻仲介業。
(二)協助提升生活適應能力
外籍配偶社會支持網絡侷限於夫家人之現象,可透過異文化工作者或社工員定期訪視有需要之外籍配偶,讓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進入需要服務之外籍配偶家庭。
(三)協助子女教養
外籍配偶來臺之後,可能在短時間之內即懷孕生子,讓生活適應更為困難。因此可透過補助辦理新移民弱勢兒童外展服務及親職教育研習活動、積極輔導協助新移民處理其子女之健康、教育及照顧工作及加強教育規劃,協助提升新移民教養子女能力。
(四)強化受暴婦女保護
持續辦理外籍配偶保護專線方案(此專線目前提供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柬埔塞語、泰國語等五國語言,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以提供語言不通之外配偶 24 小時人身安全維護之求助管道。
(五) 建立外籍配偶社會支持網絡
建議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與服務據點,可以協助外籍配偶建立擴大其社會網絡,尤其是建立以「同鄉」或「同儕」為主的社會支持系統,除了可以相互打氣與安慰外,也可以凝聚他們的力量,達到相互幫忙的目標。
(六)保障工作權及提升工作技能
將新移民相關業務由專責機構或專人負責,設置專責人員作職業個案輔導與管理。另外,政府應提供取得工作權之新移民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以提升其就業機會及能力。
(七)整合醫療資源及灌輸優生保健
針對家有發展遲緩兒之異國聯姻家庭,社會局(處)應透過個案管理建立家長支持系統,讓有需要之家庭可得到適當之協助。
(八)建構完整的外籍配偶服務中心
我國現有 35 個外籍配偶服務中心,中心的任務主要提供四項基本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服務」、「整合、連結社區服務據點」及 「建構資源支持服務網絡」。
社會工作者,在面對新移民問題時,特別要以對方的家庭為中心,推動各項服務措施,不應僅以新移民個人為主體,也應該要邀請對方的公公婆婆及小孩一起參與。 另外,在實務上新移民女性,因為比較弱勢,通常在家庭中扮演長照者的角色,故完善長照體系,亦對新移民有所幫助。 新移民的小孩,學生認為,在學校也會受到一些排斥,所以可能會有適應方面的問題,教育單位也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透過多元文化的宣導,來消彌歧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政府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範圍,針對兒童及少年之需要,尊重多元文化差異,主動規劃所需福利。 請問:何謂多元文化差異?為何要尊重多元文化差異?實踐尊重多元文化差異原則,應把握那些要點來執行?(25分)
(一)多元文化差異
是指是個人在信念、行為、膚色、語言的文化組成有所差異,並且會造成生活當中相處或是互動上的落差。
(二)尊重多元文化的理由
1.人權宣言與人權公約當中均有對多元文化提出平等權的主張,任何人皆不應以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而有所歧視。
2.兒童權利公約中規定不得因兒童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出身、財富、殘障、出生或其他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應尊重並確保其轄區內每一兒童在本公約中所揭櫫之權利。
3.兒童權利公約亦強調兒童免於因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族成員之地位、行為、主張或信念之關係而遭受各種差別待遇或處罰。
新住民已經是我國重要人口組成之一。請說明政府提供那些新住民的服務工作?並以此申論我國新住民政策應有的立場。
根據我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2012)、人口政策白皮書(2007)所訂之政策內容包括掌握移民發展趨勢、深化移民輔導、吸引專業及投資移民、建構多元文化社會、強化國境管理、防制非法移民等內容。以下針對六大項工作提出說明:
(一)新住民政策與服務工作
1.掌握移入發展趨勢
(1)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統計管理系統,強化移入人口行政管理及服務品質:經由全國性調查與各部會資料之定期聯繫提送,建置完整之統計管理系統,解決目前相關資料散見各部會之情形,發揮相關統計數據之運用效能,以提升移入人口行政管理及服務品質。
(2)定期進行資料更新,辦理各項移民相關專題研究與分析:依據我國人口政策綱領之內涵及國家發展方針,規劃推動、補助或辦理各項移民相關專題研究與分析,並透過資料庫之建置及定期更新、資料分析及研究,供作機動調整各項具體措施之參據。
2.深化移民輔導
(1)強化移民社會權之保障,加強移民與外籍人士生活便利措施。
(2)研議調整社會救助領取資格要件,檢討修正社會救助法等相關法規,以確保高風險移民家庭能獲得及時之支持與補助。
(二)落實維護移民身心健康
持續推動與世界各國衛生組織之交流,掌握各國發布國民健康狀況資訊。考量不同移民背景特殊需要,提供友善親切就醫環境,提升醫病關係與溝通效能。
1.吸引專業及投資移民
(1)持續因應我國產業及人才缺口需要,檢討修正相關法令,增訂吸引專業人才移入與投資移民誘因條款。
(2)為吸引我國所需專業人才來臺定居,政府業已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提出對於專業人才及投資移民,得直接申請永久居留之修正規定,至於其他相關法規之配合,將持續配合研議。
2.建構多元文化社會
(1)鼓勵並補助製播多國語言節目,縮短文化融合時程:創造多國語文環境,降低文化融合之衝擊,並強化我國之國際化程度。
(2)補助公私立機構辦理多元語言學習課程:透過補助公私部門規劃辦理多國語言學習課程之機制,彰顯政府對多元文化之重視,鼓勵民眾接觸並學習多國語言,由語言之熟悉度進一步強化多國文化之接受與融合度。
(3)規劃於中小學課程及鼓勵大專校院於通識課程中納入移民議題:透過正式課程內容之規劃,從學程中增進國人對移民之瞭解,提升對差異文化之接受度,擴展全球視野。
3.強化國境管理
(1)面談人力之組織建構與訓練,兼顧人權與國境保安:建構完善面談人力架構與組織,透過各類課程與實境訓練,培訓專業面談人力,擔任審核與服務工作,顧全人權與國境保安。
(2)建構生物特徵辨識系統,落實國境安全維護,兼顧便民與通關安全審查作業:廣泛蒐集世界各國建構指紋辨識等生物特徵辦識系統之相關研究與做法,廣徵學術及民間團體對於生物特徵辨識系統之建議,以他山之石與我國情作為基礎,兼顧人權、安全與便利,周延生物特徵辨識系統之建置及資料之管理與運用作業。
4.防制非法移民
(1)擴大國際交流合作,持續打擊人口販運,保護、協助人口販運被害人:積極透過正式或其他非正式管道,與被害人主要來源國之政府或國際組織,簽訂有關被害人安全送返原籍國(地)及人口販運情報交流與共享之雙邊合作協議或機制,公開承諾我國願意落實聯合國2003年「預防、壓制及懲治人口販運(特別是婦女及兒童)確定書」之相關規定,並強化我國與他國有關人口販運情報之交流與共享,合作共同打擊跨國人口販運案件。
(2)建構長期資料庫,追蹤相關案件變化趨勢,預防並減少國際犯罪:定期彙整國內外查緝人口販運、性剝削與強迫勞動等相關案件之統計資訊與成果報告,有效掌握其犯罪類別與趨勢,以作為採取防制措施之依據,同時顯現防制與解決人口販運問題之努力。
(三)新住民政策應有立場
1.強化經濟性移民之誘因
目前我國之移入趨勢明顯偏向非經濟性移民以及來源國較為單純之現象,該非經濟性之移民對我國社會、經濟與文化將產生重大、深遠的影響。如何強化經濟性移民之誘因,以及讓移民來源國多元化,應為我國借鑑規劃移民措施之重要參據。
2.強調社會互動與整合
我國現階段移入人口中除大陸配偶具備語言溝通能力外,大多數外籍配偶在移人初期,常因語言障礙造成溝通問題。故對於多元文化之接受與包容度,更需透過長時間之環境建構與社區互動;建構雙語、多語或通用環境,提升移人人口生活上之便利,降低溝通上之障礙,以強化整體社會互動與整合之取向,都是需要迫切去思考並積極作為。
3.整合就業條件與人力運用
以經濟性移入人口而言,主要是透過跨國企業之任用、調派、或是本國企業之海外召幕,故多以具備就業機會為前提來臺赴職,因此稅賦、企業提列成本之計算方式、子女照護及教育環境、配偶之工作機會等便成為其是否長期居留或移入我國之重要因素。對於非經濟性移入人口而言,透過相關措施,使大陸地區人民移入人口本身之教育與技術能力,除能與我國產業需求相結合之外,也能促進勞動參與,提升其職業成就,此涉及教育、勞動、移民及產業政策,已為政府持續關注之議題。
4.新生代融合教育與國際接軌
經濟性及非經濟性移民的新一代教育及成長照護,是政府、社會各界及移民者本身與其家庭所共同重視之議題。提供全球接軌之教育體制,以吸引專業人才長期居留,透過教育之涵養讓已在台灣生根之移民家庭,承接我國文化傳統,吸納移民文化特質,融合發展,創造優質新生力,亦為政府整體所共同努力之方向。
(四)兒少權法中尊重多元文化的作法
1.保障兒少基本權益:包含身分、健康、安全、受教育、社會參與、表意、福利及被保護等權利。
2.提升基本發展權:享有適齡、適性之遊戲休閒及發展機會等權益措施之增訂。
3.推動跨部門整合:強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分工。
4.加強參與及表意權:包含政府應結合民間機構、團體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學校、社區等公共事務,並提供機會,保障其參與之權利,並得邀請少年列席參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諮詢會議。
5.保障遊戲及休閒權:確保兒童及少年遊戲及休閒權利,促進其身心健康。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