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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社會化
再社會化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個人被教授新的規範 ,價值觀和實踐,促進他們從一個社會角色轉換到另一個社會角色。再社會化可能涉及次要和主要形式的變化,既可以是自願的也可以是非自願的。 這個過程的範圍從簡單的調整到一個新的工作或工作環境,轉移到另一個國家,你必須學習新的習俗,服飾,語言和飲食習慣,甚至更加重要的變化形式,如成為父母。

一個已經社會化的成年人,其人格穩定,價值和行為模式已是十分固定,如欲其再社會化,通常需要透過「全面控制機構」完成,其作為包括:1.全面控制個人。2.抑制過去地位。3.否認過去道德。4.個人堅強參與。5.極端嚴厲制裁。6.同輩團體支持。

全面控制機構(total institutions)
即為了基本改造一個人的人格、價值觀與自我認同,把一個人一天24小時都置於管理人員的完全控制之下的地方。軍隊的基本訓練就是我們所熟悉的全面控制機構的例子。基本訓練的目的是為改變入伍者的自我形象以建立一種軍人的自我形象,這種變化由兩個明確的階段完成。

首先,一旦入伍者從市民環境中走出來,集中在一個封閉的軍事基地,他們就開始經歷剝奪或禁慾的過程,這使他們舊的自我被系統地去除。入伍者被要求放棄過去生活中所穿過的服裝,留起統一的髮型。個性化的名字盡量少用,代之而用的是戰士或士兵或叫他們的軍銜。他們很少允許與以前的朋友和親戚接觸,並讓他們進行長時間的體力勞動,同時還剝奪了相當多的睡眠時間。這種剝奪的結果是,他們過去所認同的東西開始弱化,開始越來越依賴於全面控制的機構,很像小孩子依賴於他們的父母那樣。(完全依賴機構)

在第二個階段,一個新的軍人的自我重構起來。入伍者被灌輸以一套行為模式,透過像長官敬禮、注意整潔有序的外表、無條件地執行命令等,被期望的肯定的角色模式得到強化。一個禮拜以前,入伍者還是一個市民,現在他是一個士兵。史道夫(S. A. Stouffer)的研究表明,軍隊訓練成功地軟化了諸如個人的自主行動,自己做主之類的俗民價值觀,並代之以服從權威之類的價值觀。而被嚴厲規範要恰當地扮演新的角色,此種新價值觀是再社會化非常重要的關鍵(S. A. Stouffer,1983)。(建立新的價值觀)


何謂「社會化」(socialization)與「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並舉任何一個再社會化制度為例,說明「再社會化」困難的原因。

【擬答】

(一)「社會化」是一個人從生物個人適應社會體系的過程:人們學習有關自己角色、社會文化的過程,通常是在兒童、青少年時期較為關鍵。個人從出生到長大扮演社會的角色,最先接觸的環境,是個人所屬的家庭,然後逐漸擴大到鄰居及學校的同學,最後踏入工作職場。所以家庭、同伴、學校、職場是個人社會化的最重要機構。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 )是指個體放棄先前的行為模式、價值信念、重新接受新的行為模式、做為人生歷程轉換的一部分,政府或社會設立特殊機構進行改變個人行為、價值。茲以監獄為例:
1.受刑人進入監獄是種「罪犯」角色,必須進行角色改造。

2.生活完全受到嚴密控制與外界阻絕,除了法制許可的行動之外(如面會、法律約談、法官查案)。

3.生活空間受到限制、服從紀律,完全沒有個人隱私權,甚至刻意遺忘姓名、過去,只存編號。

4.嚴厲處罰不符合監獄的規範。

5.進行人格感化教育,以利未來從善戒惡。

6.培養專長、進行技職教育,以利未來工作就業。

進行「再社會化」的機制,稱之「全面控制機構」如上述軍隊監獄,尚有修道院、醫院、政治犯集中營、再造學校等。「再社會化」對成員的改造、重塑是否能成功,也與全面控制機構是否能發揮功能密切相關。

(二)除上述之外,「再社會化」困難的原因尚有:
1.個人心性問題:犯罪者是否有堅強意志去惡行善的決心。
2.情境因素:犯罪者,若再返回原有犯罪情境條件,很容易沉淪其境,使重犯機率相對提高。若是一個良好、友善工作及社會生活,其改過向善的機會相對提高。
3.互動因素:犯罪者若與良善者互動,激勵向善決心,可強化信念。使「再社會化」成功,若非如此,重犯率可能性將大為增力。
社會化是社會學的重要議題之一,「再社會化」是重新形塑一個社會成員的方式,其共同目標在於社會成員的社會適應與生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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