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點此查詢「社會工作管理」其他章節重點整理

網絡的功能
「網絡」通常是指人群、團體或組織所形成的關係網絡,它是一種人際和社會互動的聚集或結合,一般以「社會網絡」(social network)稱之。社會網絡是一種社會安排(social arrangement),它係由一群互動且從事交換的人、團體或組織所組成的社會體系,該體系有共同的目標或目的。個別單位也會有其各自不同於其他單位的目標或目的;這些單位共同分享著一個信念-「網絡關係能夠使其個別的目標或需求更易於實現或提升」。在社會工作的脈絡裡,除個案及社區問題或需求的複雜性,再加上個案及社區充權的必要性,網絡已成為有效解決個案及社區問題及發展上不可或缺的部分。

對社會工作而言,網絡的主要功能或好處可歸納如下:
(一)提供對話與溝通的管道,增進瞭解與信任
許多訊息和共識的建立須藉助於非正式網絡的溝通,人們往往會利用其非正式網絡來展開爭論性或批判性意見的討論,藉由共同的交談,比較理念、討論共同的經驗、以及採取某些共同的行動,彼此之間便會更加的瞭解和信任,進而為集體行動奠定良好的基礎。Freire即指出:「對話成為一種相互信任的水平關係,信任是建立在對話,除非雙方的說法能與其行動一致,否則信任是不可能存在的」。

(二)提供分享訊息及學習和創新的機會
個人、團體或組織有其各自領域的經驗、目標或功能,為達成其各自的目標或目的,若能夠取得較豐富的相關資訊,對達成目標或目的的規劃、策略擬訂及執行,皆將有其實質的助益。網絡之集結參與者,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會談、對話成討論,將可讓各單位獲得更豐富的訊息,進而能夠讓其所做出的決策更加的理性。此外,每個人對於其自己的生活與所處的世界可能有各自不同的思考方式,藉由網絡的互動,除可分享他人的價值外,亦可學習他人的知識和技巧;透過他人的回饋與建議,亦可讓自己反思本身的所作所為,避免讓自己陷入僵化的狀態,進而能夠以更彈性和開放的心態,思索或重組不同的知識、價值與技巧,讓個人、團體或組織的行動能更具前瞻與創新。

(三)促進社會與社區凝聚力
社會中的個人、團體或組織,或基於自身的理念與價值,或基於自身的工作 能力,甚或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往往使得整合性社會服務的推動,充滿著許多有 形與無形的阻力,而讓行動參與者常處於分歧、緊張與衝突之不安的壓力下,網絡 提供了一種穩定「亂流」(turbulent)環境的媒介(Scott, 1992),藉由協調分歧和 不同意見,網絡可讓矛盾或衝突尚未浮出台面之前,可事先獲得處理或緩和緊張關 係。此外,網絡的相對非正式性能夠讓顯著不同的文化和觀點,在沒有必要變成對 買(confrontational)和反對的狀況下被探究,正向的協同工作經驗,以及過去的共 識,將使解決方法及妥協能夠被協商。透過討論、對話與分享,網絡的確是促進行 動參與者彼此真正瞭解和統整,進而達到社會或社區凝聚之有用的工具。

(四)強化社區或集體充權
充權(empowerment)係指對任何遭遇到制度性歧視或壓迫的社區、團體或個人,透過參與、學習和採取集體行動,以協助他們發展其自身的優勢, 並增進其影響決策的能力和機會之活動。 反壓迫(anti-oppressive)是社區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工作面向,透過組織和社區的動員,能夠以集體的力量來改變權力的流動與分配,進而能夠維護自己的權力和影響決策。 因而,充權是社區發展的一項主要原則,其初衷在於促進社區內之技巧、知識、信心和組織能力,以便他們能夠更有效地參與決策體。 網絡藉由讓人們能夠比較其經驗、學習他人的成就、以及發展對不平等和壓迫有更多的認知,能夠有助於充權,進而透過集體行動的策略來動員重要的大眾(特別是長期受到制度性歧視與壓迫者)來達成變革(Gilchrist, 2004)。

(五)發展社區聯盟與社區行動
聯盟(coalitions)代表了一種臨時、策略的安排,透過聯盟,不同的行動者能夠結合(聚集)力量,以便達成對各個行動者皆有利的目標,或共同抵擋外部的威脅。聯盟通常是半正式的,特別是透過不同機構統整其行動,以便在一個不確定的環境中分享資源,並能夠有更好的運作(Scott, 1992)。聯盟易於由網絡中發展出,特別是當網絡欲透過行動來回應某一特定事件時,它可能扮演著動員設計的催促者,透過超越社區的連結,逐步建立較能夠接近權力和資源之個人與組織的聯盟。Marwell 與 Oliver (1993)認為,發展集體活動的最初階段,即是組織者要能善用其社會結(social tie)來接觸最有可能參與者,以確保盡快達到集體行動的門檻。

網絡關係的形成與建構
網絡建構(networking)是一種動態的過程,網絡參與者有其個別與共同的目標,他們的加入往往是基於一種志願且非正式的關係,這主要是因為其運作是受到許多社會價值的影響,如平等、充權和參與。網絡的運作除了要能夠扣緊著社會價值外,亦需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則,始可能達到網絡建構的目標或功能。這些原則包括:

(一)情感與關懷
網絡聚集通常是非正式關係勝於正式關係,這種非正式關係超越參與者之間的正式接觸或連結,而含有一種情感的成分,這種基於情誼所建立的網絡關係,讓人們能夠以平等為基礎,從事跨組織或跨疆界的直接對話,沒有正式的結構和程序,讓人們能夠直率地表達意見,這些特性將可做為化解正式組織之冷漠和僵化的潤滑劑。促進網絡建構和維繫的力量,在於參與者可由網絡中取得或分享重要的資源、知識和影響力,因其中含有濃厚的交換與交易性質,難免可能會有「給與取」之不均的現象,在社會服務或社區的脈絡裡,能夠避免讓可能的不均導致網絡的崩解,則在於參與者能以對人群與社區的關懷做為參與網 絡的出發點。因此,網絡的建構及其後續的管理與維繫,若是建立在非利益考量的情感與關懷的原則,將可為網絡的發展奠定穩固的基石。

(二)溝通與理解
網絡建構可能是人際間、組織間或個人與組織的混合模式,基本上,它含有濃厚的跨越個人或組織的意涵,隨著參與者個人或組織的異質性,再加上參與網絡之動機或目的的不同,可能使得網絡成員間存在著潛在的隔閡。網絡建構者或管理者除了要能夠建立成員之間的關係、開創共同的行動機會外,也要能夠鼓勵跨界的對話,以藉由對彼此狀況與期待的理解,來促進網絡的建構與維繫。因此,一個好的網絡溝通者除了要善用正式的溝通機制(如會議或撰寫報告)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夠對跨文化的語言、態度和行動具有敏感度,以便能夠在交談和互動的過程中,以讓彼此理解對方所傳遞之訊息的真實意涵。

(三)信任與尊重
網絡若要能夠發揮其功能,網絡成員之間的關係,雖期待要能建立在情感與關懷的基礎上,但並非是要求要親密,而是必須要能夠彼此相互的信任與尊重。信任是社會資本建立的要素,網絡建構也是一種社會資本成果的展現,為此,信任對於有效網絡建構與維繫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唯有建立成員之間的信任關係,始可降低交換或交易所必須付出的成本。在網絡的形成與運作上,利害關係人彼此需要相互信任和尊重,唯有信任他人,並能夠致力於瞭解不同的觀點,以建立對關係的尊重,始可確保網絡運作對個人、個別單位與整體網絡之目的的達成有真正的貢獻。

(四)彈性與適應性
網絡建構除分享彼此的資源、知識與經驗外,其目的也是期待能夠導正或補充科層組織運作的不足。為此,網絡必須要能夠且願意抗拒慣例(傳統)與打破科層規則,這需要網絡參與者能夠持守著彈性的態度與作為,來突破既有慣例與規則的侷限。網絡建構也超越個人與組織的層次,參與者所面對的可能是一個相對複雜且陌生的環境,對於長期單打獨鬥的個人或組織,加入網絡意味著自主性的降低,也意味著需要有某種程度的妥協,特別是在一個相對不熟悉的領域中,若要能夠快速且平順的運作,也要具備適應多變環境的能力,以便能夠在異質且多樣的網絡文化脈絡下適切的運作。

網絡關係的維繫
網絡的形成為參與的個人、團體和組織架構出一張具有夥伴關係的資源網。網絡關係的建立並非一件容易的事,網絡關係的利用與維繫更是一項嚴峻的考驗。網絡關係的焦點在於透過訊息與資源的分享,以達成網絡個別份子與網絡共同的目標,其本身即含有交換與互惠的性質;儘管網絡參與者持有的資訊與資源各有其強弱,但若要讓網絡關係可以維繫,其運作必須是要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前提上,包括:

(一)網絡關係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原則上
網絡關係是一種「取與給」的關係,儘管網絡參與者之間的交換,不必然是每個人或每一次都要相等均衡的,但至少應讓參與者不致出現某些人或組織總是取得或總是給予的感覺,而應該是沒有人掌控,也沒有人是沒有負擔的,唯有建立在這種公平且平等的基礎上,網絡關係始可能易於被維繫。

(二)網絡關係必須要有實質的績效做激勵
網絡關係是有目的的,特別是個人或組織目標的達成,為此,除個人或組織必須要能設定其各自的目標準則外,網絡建構者也應建立網絡的目標,並隨時予以檢視,這除了可讓網絡成員瞭解到彼此合作的實際成果,也會藉由檢視而增進網絡成員合作的可見性,來激勵與強化網絡成員的合作意願與士氣,進而對網絡的維繫產生激勵作用。

(三)網絡關係必須要能彈性因應目標的調整
網絡因其參與者的異質性與多樣性,再加上其所處之環境脈絡的變遷,網絡管理者須隨時準備因應變遷對網絡可能造成的衝擊或新挑戰。為此,網絡關係並非一層不變,也並非是相對優勢者主導或掌控相對劣勢者,而是應該隨時審酌環境的變異,並據以採取彈性的措施來因應之,否則環境與目標的改變,將可能造成網絡合作目標的式微,甚至導致網絡的崩解。

(四)網絡關係必須要能適切管理信任與風險
網絡關係是有代價與風險的,包括因不確定性、期待與現實的落差、參與者的背信或權力的失衡等,若沒有一套網絡管理或調停風險的機制,將可能威脅網絡的互信與互惠,甚至造成網絡的瓦解。因此,網絡成員的關係並非任其自然的發展,建構者或管理者必須要對其可能遭遇的風險有所作為,以讓網絡得於朝向永續發展之路邁進。在積極面上,要能透過主動的、可信任的和互利的夥伴關係,以促進彼此之間的情誼,也要能夠突顯出共同的價值、規範和利益,以凝聚網絡的共識;在消極面上,當網絡出現失衡、矛盾或衝突時,必須要有套調整或控制(甚至是制裁)的機制,以免因少數參與者的偏頗或不盡義務,而危及網絡的存續。


資源網絡為有效社會工作實務的基礎,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任舉一項社會工作實務領域為例(例如:長期照顧、家庭暴力防治、早期療育、兒童及少年保護、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等),說明資源網絡對該項實務工作的重要性。9分)
(二)若一個地方/組織要建構資源網絡,網絡管理者可採取那些策略?8分)
(三)若一個地方/組織要維繫網絡的運作,網絡管理者可採取那些策略?(8分)


【擬答】

社會福利資源是指對社會環境不能適應的那些人,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社會制度或福利設施及個案工作人員等,提供使其過著正常的社會生活的事與物而言。而資源網絡係列出所有該項目可以運用之資源,為有效運作社會工作實務的基礎,以下茲試就長期照顧領域,探討其重要性、建構策略及維繫策略:

(一)資源網絡之重要性
1.增進成功率
建構長期照顧的資源網絡,可事先瞭解相關資源所在,如機構式、社區式或居家式等服務單位,以及可提供之服務內容,俾縮短尋找資源之時間,亦可提升資源連結之成功機會。如平時即瞭解 ABC 各級據點所在地及聯絡窗口,案主有長照需求時,除 1966 專線外,亦可通報所屬據點進行評估,提供服務。

2.有效適應環境
建構長期照顧的資源網絡,更能瞭解各種長照在地資源,而有效地就近連結,滿足案主在地需求,促進適應環境。如建構所在地臨托服務據點,當案主有臨托需求時,可協助就近尋找資源。

3.促進成員的共識
建構長期照顧的資源網絡,可使組織成員共同瞭解服務範圍內機構式、社區式或居家式等服務單位的情形,可凝聚共識,進而提高工作士氣與工作效率。

4.發揮管理功能
建構長期照顧的資源網絡,包括組織、溝通、領導及資源運用與分配以及控制等活動,因此建構良好的資源網絡有助管理功能的發揮。

5.達到資源充分運用
完整建構長期照顧的資源網絡,除可充分有效連結所需資源外,亦可避免重複申請、轉介,導致資源重疊浪費之情事。

(二)資源網絡之建構策略
1.瞭解社會資源的類型
以案主為主體,可將社會資源區分為內、外在社會資源。內在社會資源是指個人潛力、人格特質與家庭中某些有助於解決問題或滿足需求的特性,包括:知識、能力或態度等;相反的,外在資源是指具體的物質或服務,這些外在資源可進一步使個人、家庭維持合理的生活品質。一般將外在資源區分為正式和非正式資源。

2.進行「資源盤點」(resources inventory)
在連結資源前,可以利用「資源盤點」(resources inventory)來瞭解現有或潛在之資源,可藉由探討以下的四個面向得知可用資源:
(1)服務的目標人口群為何?
(2)服務的提供者在那裡?
(3)服務供給的項目有那些?
(4)服務的數量能有多少?

(三)注意資源特性
在建構資源網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需確定資源網絡建構的主要單位為何?
(2)組織內部需先整合後,再向外進行外部資源整合。
(3)確認資源網絡中可用資源的穩定性及立即性。
(4)澄清建構資源網絡的目的為何?
(5)營造資源網絡中各單位的伙伴關係。

(四)資源網絡之維繫策略
社會工作者維繫資源網絡是否適當或成功,在於仰賴靈活的智慧、良好的人際關係,並需組合專業知識、累積經驗、技巧熟練、正確溝通,才能在最短的時間之內,獲取最大的成效,也就是所謂的政治性技巧。因此,對於資源網絡之維繫策略,包括:

1.機構有關人員應廣結善緣,透過參加其他社團或慈善團體舉辦之各項慶典或特殊活動,充分把握機會宣傳機構服務之功能,同時認識社團的靈魂人物,建立友誼,做為資源連結之基礎。

2.主動提供媒體工作者有關機構各項服務成果,透過報導過程,不僅可以提高機構的知名度,也可以進一步讓社會大眾對機構功能的瞭解,讓社會大眾樂於加入服務的行列。

3.主動接觸社區內學校、醫院或其他相關機構,瞭解社區內可用之設備資源及熟悉醫院之特質及規定,方便個案工作人員轉介個案或申請免費服務等項目。

4.個人方面應培養氣質及服務精神,其原則是熱心坦誠、講求信用、待人公平、犧牲奉獻、富時間觀念、注意本身操守。

綜合上述,建構資源網絡可提升機構服務的效率及效益,而其建構與維繫的策略,則有賴社會工作者政治性技巧的發揮。


資源網絡的建構是指有效媒合需求與提供服務的過程,所以,網絡運作時須注意一些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網絡成員是參與者而非搭配者
(B)網絡成員的正式關係比非正式關係重要
(C)需增進網絡合作實質績效的可見度
(D)不斷檢視網絡目標的達成度

解答:B

 

 

arrow
arrow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