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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危機(crisis)?危機的種類有哪些?請舉例說明之
所謂危機,因各領域學者專家各有其詮釋觀點而有不同定義。根據卡普蘭的看法,危機的發生主要由於個人在面對某一問題情境時,本身慣有運作方式及原有支持系統不足以維持,從而使其心理、情緒及生活步調陷入困擾或挫折狀態;換言之,危機係指某些事件或情境導致當事人被迫經歷挫折或失序的暫時狀態,而當事人卻無法運用平常慣有的問題解決方式來加以因應時,產生不知如何反應,且在意識層面發現個人已無法掌控日常生活情境或防堵危機惡化或再發生,從而在心理、情緒及社會生活層面產生各種困擾或挫折。

危機的種類
1.過渡性或發展性危機:是一種較常見且普遍存在的危機,一般都是在生命階段轉換期產生。例如兒童就學、轉換環境(搬家轉學或離家求學)、青春期、考試、結婚、更年期、退休等。

2.外在傷害性或情境性危機:是一種屬於外來的突發事件或改變所產生的危機。例如兒童虐待、被強暴、被強劫、家庭暴力、離婚、失業、車禍等臨時意外事故。

3.天然災害性的危機:傑米斯和紀利恩德從區位系統觀點稱這類型危機,名為環境危機諸如颱風、洪流、瘟疫等大自然災害。


危機調適之理論基礎
根據培內(Payne,1992)等學者的看法,危機調適(介入)主要以心理動力的自我心理學為基礎,針對足以導致個人正常功能產生混亂的事件,所採行的阻止行動,以解決危機情境。重點是在個人對危機的情緒反應,及處理日常問題能力上的長期改變(周玟琪等譯,1995;曾華源,2002a)。因此,主要論點著重在有關人類追求自我實現與成長的趨力(drives)和動機(motives)方面的問題。此派學者包括馬斯婁(Maslow)、羅吉斯(Rogers)等學者認為,當個人或團體在邁向預期目標的過程遭受阻礙、挫折或突然無法達成目標時,可說是一種危機。但艾力克森(Erikson)認為,在人類成長與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面對8個階段的轉換危機(transcrisis)和挑戰,每個階段均有其危機任務,個人必須克服才能成為適應與成熟的人,所以危機也是一個「轉折點」(曾華源,2002a)。

此外,莫斯(Moos)等學者指出危機調適模式,亦受達爾文(Darwin)物種演化與適應(adaptation)環境觀點的影響,認為人類為求生存會配合環境的演化而改變其生存機能。因此,學期危機調適的理論基礎主要來自社會科學知識和自我心理學的整合,傾向將危機視為一種內在心理(intra psychic)經驗;其後隨著外在環境的變遷與複雜化,危機調適逐漸重視促發外在事件的特質,心理危機和解決危機的因應任務。也有人從認知角度切入,視危機來自認知歸因的結果,諸如天普林(Taplin, 1971)的定義就著重危機狀態下的認知要素,而將侵犯個人日常生活期望之事看成危機事件,或個人的「認知圖」(cognition map)認為沒有能力掌握新情況,可能會造成個人情緒、行為和認知上的失功能。

綜上可知,危機調適於發展過程中,引用的理論相當多元包括人格理論、角色理論、壓力理論、臨床心理學、精神醫學、護理學、輔導諮商、公共衛生、發展心理學、哲學,短期治療及家族治療等方法(曾麗娟。 2003),此外,更包括達爾文(Darwin)的物種演化與適應觀點、佛洛依德(Freud)的精神分析論、艾利克遜(Erikson)的發展階段論、認知行為學派理論、功能論及生態系統理論等。基此,危機調適模式並不專屬於哪一種特定的學科或專業體系(潘淑滿,2002),是一種具有折衷、兼容並蓄本質的綜融性理論觀點。


危機調適之基本假設與核心概念

相關學者認為危機調適至少涵蓋下列基本假設:

1.當個人無力處理內在壓力或外在事件,而轉換成危險事件時,將引發危機。

2.個人對危機情境之反應,反映出個人對目前壓力之認知經驗,而非個人病態。

3.危機是暫時性的,而且有特定發展階段,但持續期間因人而異。

4.危機也是一種轉機,它提供個是人成長和發展機會,但結果卻各不相同。

5.危機恢復階段特別需要外在協助力量的介入。

6.環境因素亦會對危機調適產生影響。


危機調適之核心概念

柯勒希德和奧美(Coulshed & Orme. 1998)從危機調適的定義、緣起、背景及其適用情境,認為危機調適之核心概念如下(曾麗娟,2003):

1.處遇範園:危機調適所處理的同題、涵蓋正常成長過程所面臨到的轉變,以及生活中突然遭遇或面臨意外事件或危機情境。

2.處遇重點:危機調適的重點在於協助當事人回復到正常(或危機前)的狀態,不強調人格的重新建構。

3.處遇過程:著重在引導當事人從回顧、探究危機事件發生原因、歷程而獲致認知上的瞭解;運用強化社會支持網絡方式協助當事人度過難關、使其情緒與社會功能免於崩潰。

4.工作者角色:著重在為當事人提供資訊、建議,必要時則主動指導當事人採取一連串系統的處理步驟,示範教導當事人如何採取有效的解決方法。


危機調適的處遇原則與步驟

1.危機調適的處遇原則
蒲誼(Puryear)等學者指出社會個案工作者在介入處遇期間必須注意諸如:即時接案與處理、採取積極主動的行動、有限的工作目標、植入希望與期待、給予支持、聚焦於當前問題解決、運用自我想像、自我獨立等8個原則。換言之,工作者介入危機調適過程除應即時正確評估問題、擬定明確計畫與目標、直接且積極處理危機問題、調適方法要有彈性等(許韶玲,1998),協助案主在最短時間內紓解情緒、解除危機問題、恢復社會適應功能外,同時應重視下列基本原則(廖榮利,1998;曾華源,2002a)

(1)個案工作者儘快與案主建立信任與委託關係,協助案主降低負面情緒與影響。

(2)危機調適處遇是有時間限制、簡要且聚焦於解決當前危機問題層面上。

(3)工作者角色是積極的,透過密集諮商與澄清過程來確認案主的核心問題。

(4)不斷評估案主可能存在或潛在性外在或自我傷害,適時提供緊急安置等保護性措施,避免或預防傷害惡化。

(5)提供必要資訊與實質支持,引導案主參與討論並發展明確可行處遇計畫與目標,協助案主在短期內迅速恢復社會生活功能。

(6)工作者要扮演積極性角色,提供有效且能隨機應變的彈性處遇服務。

(7)工作者要善於整合運用案主個人、家庭、社會、公私部等支持案 統與資源,因應危機處遇需要。

(8)為協助案主面對創傷經驗的現實感,工作者要鼓勵與引導案主描述危機情境或事件,表達內在心理或情緒感受或擔心的問題。

2.危機調適的處遇步驟

社會工作者介入危機調適的7個處遇步驟及其具體作法:

(1)舒緩情緒、建立關係:具體作法包括,表達對當事人情緒的瞭解、鼓勵當事人把壓抑的情緒抒發出來、運用社會支持系統等。

(2)進行預估:具體作法包括,客觀情況的預估、認知層面的預估、社會支持層面的預估、因應策略層面的預估、危機程度的預估等。

(3)規劃處遇的策略:具體作法包括,強化當事人的承諾、決定解決做法、規劃具體細節、分析及解決可能遇到的障礙、協助當事人演練執行處理問題時所需要的言語或行為、簡要陳述執行計畫等。

(4)執行處遇:具體作法包括,調整當事人的環境、與重要關係人來改變環境,化解當事人的危機感處境、以當事人為處遇重點,處理認知層面、情緒層面、行為層面、支持體系層面。

(5)處遇結果評估:具體作法包括,衡量危機是否解除,評估指標有4:a.當事人生活恢復平衡; b.當事人自認可掌握情境; c當事人可直接談論危機經驗; d.事人已發展出因應危機策略,包括行為改變、適當運用外在資源。

(6)預防性輔導:具體作法包括,分析此次危機出現時產生強烈負向情緒的原因、指出當事人在因應過程哪些能力已獲得改進且出現哪些建設性改變、探討避免類似危機再度出現的做法、預想未來再遇到類似危機情境時可能產生哪些需求及可用支持或資源、列出面臨危機時需要處理的重要事項等。

(7)後續會談與追蹤輔導:具體作法包括,與當事人約定常規性的會談、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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