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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資源意涵
「社會福利資源」係指對於某些無法適應社會環境的人,提供財力、物力、社會制度、福利設施及專業服務等,協助其獲得正常社會生活的事與物而言。換言之,凡為了因應社會需要,滿足社會需求,所有可以提供且足以轉化為具體服務內涵的資源,皆可稱為社會資源(賴兩陽,2005)。亦有學者(梁偉康等,1996)指出,社會資源可從廣義與狹義等兩層面加以定義。廣義的社會資源,泛指方案、人力及策略等三種資源;狹義的社會資源,則指稱社區內任何有助於居民發展或解決困擾之人員或機構,包括內部和外部資源皆屬之。
再從社會個案介入觀點而言,潘淑滿(2002)認為社會個案工作對於「社會資源」往往採廣義的定義:凡指能協助案主發揮潛能、解決問題、滿足需求、增進其適應力之相關資源,均稱之為社會資源,黃維憲等 (1995)認為「社會資源」是指個案工作者在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一切可動員的力量,這些力量可以進一步協助工作者完成助人目標或任務,基此,「社會資源」,乃泛指存在於政府部門、民間組織或社區鄰里中,一切可用以協助案主恢復或重建其心理及社會適應的物質性或非物質資源。
社會資源依資源屬性來分,可分為正式有形資源、正式無形資源、非正式有形資源、非正式無形資源,請分別說明之。
(一)正式的有形資源:
指來自政府部門或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主的財力-經費補助、人力-行政及專業人力編制、物力-食物、場地空間及其設備設施、組織-政府、政策方案與社褔機構組織等正式的且有形的資源。
(二)正式的無形資源:
指來自政府或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主的行政或專業工作者專業知識技術,服務使命、承諾、熱忱及責信,以及整體褔利服務輸送網絡的完整性等正式但無形的資源。
(三)非正式的有形資源:
指來自案主本身、家庭、親友、社區鄰里及社會大眾為主的財力-捐贈善款、義賣募款活動,人力-家庭照顧、鄰里互助、志願服務者或地方領袖之服務,物力-捐贈食物、衣物用品、免費提供場地空間及其設備設施,組織-案主群互助團體等非正式的且有形的資源。
(四)非正式的無形資源:
指來自案主本身、家庭、親友、社區鄰里及社會大眾為主的家庭照顧責任及能力、鄰里照顧或志願服務精神與風氣,社會經濟景氣與捐款能力以及各界對弱勢族群或家庭給予特別關懷與照顧之無歧視、友善態度與社會公平正義精神和行動。
就你熟悉領域(如兒童保護、發展遲緩早期療育、長期照護、高風險家庭、身心障礙等)說明社會資源整合與建構網絡的目的(必要性)?以及發展該項服務網絡步驟。
(一)說社會資源整合與建構網絡的目的(必要性)如下:
(1)經費補助策略
(2)個案管理策略
(3)人際關係策略
(4)立法規範策略
(5)合聘或互聘董事或委員策略
(6)成立地區性工會或協會策略
(二)發展該項服務網絡步驟
(1)擬定工作流程。
(2)舉辦正式協商會議,以確定相關單位的合作共識、角色權責。
(3)指派有決策實權與能力的人負責網絡中的各項聯繫。
(4)建立一套有效的轉介制度,包括標準、方式、經費分攤原則與工作人員接觸程序等。
(5)舉辦定期會報以維持有效的合作關係與溝通管道。
(6)建立一種正式的資訊傳遞管道,如出版定期刊物、成立資訊中心等。
(7)持續開發與維護資源。
(8)建立中央個案資料管理中心,以發揮監督、追蹤及節約能源。
(9)持續擴充與增強網絡的連結。
社會個案工作者為持續維持有效的社會資源網絡運作,在資源整合運用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有那些?試申論之。
1.網絡成員是互為主體的參與者(主角)而非搭配者(配角)
網絡的建構是基於自願的結合,參與網絡的部門是基於伙伴關係的互動,它的維繫是建立在個案服務上,參與的成員需定期聚會討論,若某一團體過於強勢,使其他團隊覺得僅是搭配,就會有疏遠的現象,進而危及網絡的穩定性。
2.重視網絡或成員間的非正式關係
非正式關係是基於私人情誼,這種網絡關係可去除正式互動之過度僵化所衍生的缺失。雖然,網絡建構往往是基於正式關係的結合,但若有非正式關係在其中,將可產生潤滑作用。
3.增進網絡合作實質績效的可見度
需要藉由網絡服務的個案,其所遭遇的問題或需求皆可能是較複雜的,網絡成員的參與服務提供,也往往有其必要性。為滿足案主的需求,就網絡的績效指標加以檢視,網絡成員合作實質績效的可見性,將可強化成員士氣。
4.過程中不斷檢視共同目標的達成度
資源網絡的建構有其願景與目的,在網絡運作上,主責單位需要不斷的藉由網絡成員共同參與擬定目標,定期或不定期加以檢視,以確定目標達成度。
綜上而言之,社會資源整合相當重視合作網絡中各參與成員的合作夥伴關係,而關係之維繫與合作行動,除透過正式性的聯繫會報外,成員間建立各種非正式的互動溝通管道,能隨時依實際需要對資源網絡維繫與連結目標的障礙或達成度加以檢視,將有助於維持一個有利於社會個案服務的資源網絡,才能真正避免服務的重複、浪費或不均,從而建立一個無縫隙的服務輸送體系。
整合與建構社會資源的實務策略如下:
1.建構以案主為中心的個人網絡(personal network)
指將網絡之建構集中在與案主互動多,且能對案主產生正向支持作用的人,由個案工作者與這類人士接觸、協商,並動員這些人願意配合服務方案提供補充性、近便性的支持或資源,協助案主解決問題。
2.發展志工聯繫網絡(volunteer linking network)
主要在於因應本身缺乏個人關係網絡或人際支持的案主身上,期透過聯繫與發展志願服務網絡,尋求可為案主提供適度協助的志工團隊,讓志工與案主發展個人對個人的支持關係,而個案工作者可為志工提供訓練並給予所需的督導及支持。
3.組織互助團體網絡(mutual network)
是將具有共同問題,或共同背景之案主群串連在一起,為案主建立同儕支持小組,加強案主群相互支持系統,增加夥伴關係,資訊及經驗交流,結合團體力量,加強共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動員鄰居緊急協助網絡(neighborhood network)
旨在協助案主與鄰居建立互動與正向支持關係,積極與組織社區鄰居熱心人士,願意配合服務方案或案主需求,為案主提供協助,尤其是一些即時性,危機性或非長期性的協助。
5.社區增強力量的網絡(community empowerment network)
係以社區為主體,建立一個服務行動網絡或小組,為社區中有問題需求卻缺乏適當外在資源或支持系統的成員反應需要,以爭取資源去支持或協助解決本身問題,並倡導案主的權益。另外要協助該網絡(小組)與地區領袖、議員或重要人士建立聯繫。
整合與建構社會資源網絡的原則如下:
1.瞭解社會資源提供者的心態及其與機構的關係
2.瞭解案主個人或機構所擁有的所有資源
2.訂定個人目標與需求的優先順序
4.考量機會成本的因素
5.瞭解資源在分配與使用時的限制因素
6.發展一套資源分配與使用的計畫
整合與建構社會資源網絡應注意事項如下:
1.資源網絡建構主導單位的設置
2.從部門內部的整合到外部整合
3.網絡資源的盤點與穩定性的確立
4.網絡建構之願景與目的的釐清
5.網絡成員間夥伴關係的營造
6.非正式支持與正式支持的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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