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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心理暨社會學派社會個案工作?其概念為何
心理暨社會學派社會個案工作是運用於系統理論的觀點,強調人與環境間的互動,即人在情境中的狀態,其緣起及內涵如下:
(一)源起
1.1917年:芮奇孟(Marry E. Richmond),提出「社會診斷」一書。
2.1937年:漢彌爾頓(Gordon Hamilton)在「個案工作基本概念」,則進一步整理並且系統化地提出其觀點與主張。
(二)核心概念
此派重視「診斷程序」,因此亦被稱為「診斷派」,其概念包括如下:
1.人在情境中:此派主張所謂的「人在情境中」為核心概念,用以強調案主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間的互動關係,一方面指案主的心理、人格體系及自我功能等;另一方面包括外在於案主的社會環境,如:家庭、機構、社會網絡、物質環境等,二者同等重要且不斷交互影響。
2.個別診斷、個別遇:此派強調案主的獨特性與個別性,故在診斷及處遇進行時,社會個案工作者應針對案主個人的心理狀態、社會情境因素作全面性的問題評估與診斷,進而針對案主設計與執行個別性的處遇。
3.強調過去經驗:此派主張案主過去的經驗會影響其現行的行為與心理狀態,因此瞭解案主個人的過去經驗是有助於診斷案主目前的問題。
4.重視診斷與評量:此派亦重視診斷與評量,強調在整個處遇服務的過程中,社會個案工作者應運用診斷與評量技巧,針對案主過去經驗、家庭環境及社會人際關係進行心理暨社會性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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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敘述社會個案工作倫理的兩難及判斷原則
「專業倫理兩難」是指工作者必須由兩個相近的選擇,或是相等價值之間選擇一個所造成的抉擇困境。社會工作的倫理兩難也就是指:一種問題的情境或是問題無法獲得滿意解決的困境,因此,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必須面臨由兩個相近的選擇或在相等的價值之間擇一的困境。
社會工作者在從事助人工作的過程中,經常面對的專業倫理兩難情境,可歸納為九大項:
1.意義含糊和不確定性:社會工作者尚未實際瞭解問題的特性就遽然下專業判斷。
2.職責和期望的衝突:社會工作者同時扮演各種角色,包括:案主、同事、督導、雇主與其他職責和期望,而這些角色彼此間常相互衝突。
3.專業知識對案主權益:社會工作者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做專業判斷,可是又須尊重案主選擇的權益。
4.徵求同意:社會工作者的決定必須徵求案主的同意,可是當案主對可能面對選擇的涵義和結果不很清楚時,即貿然要案主做決定。
5.分享有限的資源:社會工作者必須以公平分享有限社會福利資源為原則,可是常常面對特殊之個案,這些個案往往需要享有更多的資源。
6.案主興趣 vs 社會工作者興趣優先:社會工作者必須以案主興趣與福祉為優先考慮,即使工作內涵會使社會工作者面臨生命危險。
7.有效調適方法的選擇:雖然社會工作者專業方法與技巧不熟練,不能有效協助案主解決問題,仍能以個人專長做為專業判斷基礎。
8.專業關係的有限性:雖然案主需要多方面服務,但社會工作者必須要基於專業關係的有限性,做為專業判斷的基礎。
9.不做價值判斯:社會工作者不可以自己的價值觀來做為專業行為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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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理論的基本概念圖式,皮亞傑用圖式來表徵兒童在不同年齡階段的智力結構。按照皮亞傑的觀點,所謂圖式,就是動作或心理運算的結構,它是指導人們行為的心理模式。圖式既可以十分簡單,如嬰兒伸手抓握物體的感覺運動圖式,也可以十分複雜,如高中生解數學題的運算思維圖式。圖式既可以是行為的,如駕駛汽車,也可以是認知的,如概念分類。
圖式好比計算機程序,每一個圖式都以同樣的方式處理所有的客體和事件。當嬰兒已經發展起一些簡單的感覺運動圖式,如敲擊物體、啃咬物體、拋扔物體時,他們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們不熟悉的新客體,以試圖發現新客體在被敲時發出的是何種聲響,它們嘗起來味道如何,它們落地後是否可以滾動等等。
兒童智力結構的發展
兒童智力結構的發展就是從簡單、初級的圖式依次構建起新的複雜、高級圖式的過程。同化,當兒童運用已有的圖式(如敲、咬)來處理新客體時,同化便發生了。順應,有時,已有圖式無法處理新的客體,例如,已經發展起敲擊物體圖式的嬰兒在拿到一個雞蛋時,原有的敲擊行為產生了意想不到的結果。這種為適應新的情境而改變已有圖式的過程,皮亞傑稱之為“順應” 。
平衡,敲雞蛋的嬰兒面臨著用已有圖式無法完全應付的新情境,這種情境使嬰兒處於一種不平衡狀態。為了消除不平衡狀態,則需要產生新的圖式或改變已有的圖式,直至恢復平衡。這種在已有的理解和新的經驗之間恢復均衡的過程,稱為“平衡”。學習即依賴於這種過程。平衡狀態的打破意味著兒童成長與發展機會的來臨。
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
皮亞傑將兒童和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分為四個階段:感覺運動階段、前運算階段、具體運算階段和形式運算階段。感覺運動階段(0~2歲)這一階段之所以用“感覺運動”來命名,是因為處於這一階段的嬰幼兒是藉助於視、聽、嗅、味、觸等感覺和吸吮、踢腿、夠物等身體動作來認識和適應外界環境的。嬰幼兒通過各種感覺和身體動作所得到的經驗,逐漸在腦內留下痕跡並形成心理表象,於是便建立了各種感覺運動圖式。在感覺運動階段,嬰兒的智慧表現在動作中。然而,在嬰兒用動作探索環境的早期,他們尚不具備“客體永存”的概念,即客體雖然暫時從視線中消失,但它仍然繼續存在。
例如,8個月的嬰兒不會主動尋找從他視線中消失的玩具,直到9個月以後,他才會掀開毛巾尋找大人藏在下面的玩具。前運算階段(2~7歲)在感覺運動階段後期,幼兒的語言能力迅速發展,開始運用表象符號代替外界事物,描述經歷過的感知事件,表達他們的思想和情感,從而使其感覺運動圖式內化為表像或形像圖式,相應地,其思維也由感覺運動階段進入了以“表象性思維”為特點的前運算階段。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雖然能用表象進行思維,但他們此時的思維與成人有所不同,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無法理解“守恆”的原則。
例如,給五六歲的兒童看兩隻大小、形狀相同的容器A和B ,並向A和B注入等量的液體,然後詢問兒童A和B的液體是否同樣多,在得到肯定回答以後,將B中的液體倒入一個又矮又粗的容器C中,再問兒童A和C中的液體是否相等,兒童則回答A多,因為A中的液面比C高。可見,對於成人來說,物質的總量不隨其形狀的改變而發生變化,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然而,兒童要獲得這種認識則需要經過好幾年的時間。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其思維具有集中性,例如,在守恆實驗中,兒童的思維只集中在液面的高度上而忽視了容器的粗細。這也是兒童不能正確解決守恆任務的一個原因。
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
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其思維具有不可逆性。可逆性是思維的一個重要方面。按照皮亞傑的觀點,可逆性是指人們改變思維的方向以回到思維起點的能力。例如,如果我們知道a+b=c ,那麼我們也知道cb=a 。處於前運算階段的兒童還不能認識到守恆實驗中C中的液體還可以倒回B中,因而無法得出液體總量不變的結論。處於前運算階段兒童,其思維具有自我中心的特點。皮亞傑曾做了一個“三山實驗”來說明學前兒童思維的這一特點。他讓兒童圍繞一個三座山的模型散步,使兒童從不同的角度觀看這一模型,然後讓兒童坐在模型的一邊,要他從許多照片中挑出自己看到的和坐在對面的玩具娃娃看到的照片。
結果發現,4~6歲的兒童所挑出的兩張照片都是從他自己的角度看到的照片。這說明,此階段的兒童認為所有的人都像他自己那樣看待世界。這種思維的自我中心性隨兒童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減弱。具體運算階段(7~12歲)具體運算階段以“守恆”的出現為標誌。守恆意味著兒童思維具有了可逆性,他們開始認識到,一塊麵團被搓成香腸狀以後還可以還原成原來的形狀。這種可逆的心理操作,皮亞傑稱為運算。運算是皮亞傑理論的核心概念,運算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可逆性,守恆即通過心理運算的可逆性實現的。
兒童此時的思維與成人仍有所不同,兒童此時進行的各種智力操作均離不開具體形象的支持,脫離具體形象而進行抽象的形式邏輯推理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另外,具體運算階段的運算系統也是零散的,它們尚不能組成一個結構化的整體。這是具體運算思維區別於形式運算思維的主要特點。
形式運算階段
形式運算階段(12歲以後)青少年們在青春期以後開始用抽象的規則來思考問題。拋開問題的具體內容,在頭腦中提出假設,再對假設進行檢驗,從而使思維表現出與成人類似的形式運算思維的特點。然而,剛剛進入青春期的少年,他們的抽象思維常常是以嘗試錯誤的隨機方式進行的,直到青春期末,他們才開始用系統化的方法提出並檢驗假設以尋求解決複雜問題的答案。可見,人類思維的最高形式在青少年期已具雛型。學前兒童和小學兒童需要教師為他們提供概念的實例。
換言之,教師應善於運用實物、圖片等具體形象來演示、說明所要表達的意思,並註意讓學生動手實驗以親自發現其中的原理和規則。教學分三個階段來進行。第一階段,提供與學生的發展水平相一致的問題情境。例如,列舉一些物體沉浮的實例,然後詢問學生為什麼一些物體會浮起來。第二階段,誘發學生的反應並詢問其判斷理由。第三階段,提供相關的課題來考察學生的推理能力。例如,當學生理解了物體能在水中飄浮的道理後,讓他們解釋汽球能在空中飄浮而其他物體卻不能的原因,從而了解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相關的新問題的遷移能力。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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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面臨的困境
(一) 經濟問題
單親家庭最常面臨的問題則是經濟狀況的改變,經濟問題對單親家庭的立即衝擊是生活品質的降低,尤其單親女性經濟壓力通常大於男性,離婚婦女如果獨自扶養子女,在就業選擇上容易遭受到雇主或企業的歧視,因此,找不到好工作。如果子女尚年幼,家中又無替手幫忙,自然陷入工作與子女養育的困境。
(二)心理調適問題
當家庭遭逢變故,無論是家長抑或子女,都將經歷一連串情緒上的創痛、角色關係的轉換以及生活模式的改變。而且,隨著時間會產生不同的適應問題與反應模式。譬如說,單親後的第一、二年適應問題最為嚴重,有較多的負面感受,甚至造成衝突的親子關係,影響單親成員的情緒發展,以及自我評價。倘若無法獲得適當的引導或調適,則會影響單親成員的身心甚鉅。
(三)角色負荷過重
單親父母身兼雙職,所扮演的角色,多以承襲原配偶的角色任務為主,但往往因對原配偶之親職角色不熟悉,而產生角色衝突或角色負擔過重等壓力,尤其以單親父親困擾較大。因傳統照顧父母、子女的角色大都落在婦女身上,男人多是家計的提供者。因此,面對日常生活中的家事處理、照顧職責與工作間將產生兩難的衝突,工作價值信念亦因親職角色而遭受挑戰。
(四)子女教養問題
由於單親家長角色負荷過重,以致沒有足夠的時間來監督或管教子女,甚至因單親導致個人內在的情緒困擾,而對子女有不良的管教方式,如縱容、排拒、 冷漠,或依賴子女、對子女管教態度不一致等,這些不當的管教方式對孩子的成長均可能造成不良的影響。除了管教態度之外,單親家庭因缺乏認同對象,極可能產生如艾力克森(Erik Erikson)所提出人生八大週期中,青春期可能發生角色混淆的發展危機。
歸納目前社會提供解決單親家庭問題的策略如下:
(一)提供適當的經濟補助
透過稅收減免、社會救助、福利及實物的提供等措施以消弭單親家庭的貧窮問題。
(二)協助單親父母就業
透過職業訓練、就業輔導或創業貸款補助等,積極協助單親父母自立更生。
(三)協助單親子女受教育
藉由兒童托育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兒童優先進入公立幼教機構,甚至提供課後輔導等措施,使單親子女得以順利接受教育。
(四)提供心理治療撫平創傷
積極運用民間資源、團體(如單親家庭協會)或專業諮商人員提供心理輔導,協助單親父或母走出傷痛,重新建立自我與新生活。
(五)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因應單親家庭的需要,宜修改與增訂相關之家庭法律,訂定具體的法律保障條文,使單親家庭能有更好的保障。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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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親家庭面臨的挑戰
(一)家庭成員的認同問題
繼親家庭的子女或父母在進入再婚前,都經歷一段與親人分離的「失落」感受,不論是父母離婚或是父母一方死亡,這兩種情形都將帶給孩童極大的失落經驗及傷痛歷程。父母再婚後,他們被迫與生親分離或與手足分散,巨大的轉變往往不是幼小的孩童能承受,加上社會刻板印象上對繼母的不利迷思(白雪公主故事裡的巫婆後母),對繼父的不利報導(繼父性侵害繼女),因之,繼子女往往無法接納繼父母是家庭成員的一部分,甚至將生父母無法延續婚姻的原因怪罪在新成員的身上,憤怒的繼子女將哀傷、沮喪的情緒感受一股腦全傾洩在繼父母的身上,不自覺地抱著防衛、排斥的心態。甚至,在潛意識中孩童們覺得要對親生效忠,如果喜歡繼父母,會感到背叛親生而深感罪惡。因此,根據國外的研究,有些孩子在父母再婚的四年內,仍然不把繼父母視為是他們家中的一份子。
(二)繼父母的威信難以建立
繼親家庭的成員是因繼父母二者的再次婚姻而結合在一起的,他們彼此間缺乏共同的成長與生活經驗,突然間成了「一家人」,往往會有一段難以適應的情形發生,大人和小孩都帶著過去習以為常的「習慣」或「規矩」到新家庭來,在繼親家庭生活的互動中掙扎摩擦,這些便成了繼親子之間的瓶頸與障礙。多數的繼父母都是一路摸索學習如何與繼子女相處。因此,對於管教繼子女方面,往往也礙於社會負面的刻板印象或與繼子女之親生父母的教養意見不一,不知該給多少的訓誡才叫合適,因此無法負起嚴加管教之實責。國外學者GilesSims(1984)的研究亦發現繼親真正參與管教工作的不到三分之一。所以大多數的管教工作都落在親生父母的身上。
(三)黑暗中的敵人---親生父母
繼親無法負起管教之責事實上與如影隨形的親生有極大的關係,繼親家庭的孩子們,常常非理性地覺得自己應該、就是要對生父母們效忠,如果自己喜歡繼父母,會因而感到背叛生父母,而心生愧疚,自然與繼父母間築起一道鴻溝,掙脫不出矛盾及不安的情緒。繼親與繼子女之間若有生活常規上的衝突時,繼子女難免會將繼親與親生做一比較,以親生父母的要求做為「擋箭牌」,這種花了心力又被視為「外人」的感覺,常令繼父母心力交瘁、挫折頻生。同時親生父母對於有人要分享自己子女的愛也極難釋懷,有意無意之間的干涉繼親家庭的生活起居,成為新家庭的「隱形」敵人,增加了繼父母與子女建立親子關係的難度。
(四)篳路藍縷的夫妻關係
繼親家庭中的夫妻,從一開始建立家庭就有繼子女的加入,並不像一般新婚夫妻有獨處及培養情感的機會,因此,夫妻間親密關係的建立遠比一般新婚夫妻艱困。加上有繼子女在身邊,生父母為了考慮孩子的心理感受往往刻意壓抑自己對伴侶的情感,夫妻間的不滿或需求長久無法溝通調適,容易造成兩人的疏離。如果都帶著前次婚姻中的子女,教養子女的部分更可能因為看法不同而成為導火線,「你的孩子」「我的孩子」「我們的孩子」錯綜複雜的關係增加彼此爭執的機會,根據相關研究指出:再婚的穩定性會低於第一次婚姻的現況。其中親子教養問題若是夫妻間觀點立場不同或處置不當,最容易再次走上離婚之途。
(五)繼手足的相處
「繼手足」的存在是繼親家庭的子女在適應新生活時,另一個風暴點,大部分的孩子會對新手足感到憂慮,擔心新手足的加入影響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原有地位,分享了父或母的愛。共同生活中難免共享物品,原先專屬自己的東西突然有了競爭者,已令他們難以忍受。還得設法了解這些新手足的喜惡、行為態度的界線才能在家庭生活中和平相處,因此繼手足關係的形成是在彼此不斷的競爭與調適下逐步醞釀而成,這中間仍需要繼父母的智慧公平處置孩子的爭端,給予彼此彈性,才能增加和平相處的機率,進而建立「一家人」的情感。(適應新手足的行為與態度)
(六)家庭的財務協調
財務問題是每個家庭都會碰到的問題,但是繼親家庭格外尷尬,購物、交通費該如何統籌?財務要共同管理嗎?新家庭新生的子女自然扶養,但是繼子女的扶養費用、教育費用該由誰支付?家人談錢一向傷感情,但不談清楚卻可能是致命傷,尤其是未來將衍生財產繼承的問題,若在家庭組成之初沒有共識或是避而不談,將影響未來財務的運作,也影響家人的感情。
繼親家庭的調適與轉機
社會上有各種不同型態的家庭,每種家庭都有它的困境及問題,繼親家庭的處境雖然較為特殊,但也有其他型態家庭所不及的優勢所在,以下試討論其優勢所在:
一、繼親家庭的特殊優勢
1.情感的避風港:當傳統的核心家庭因虐待、暴力、衝突等問題而造成家庭的分裂,在新家庭中個人的反省與實踐將避免重蹈覆轍,有了新的歸宿,就沒有必要每日面對「敵人」或品嚐往日的辛酸痛苦,新的伴侶是生活上最大的助手,托育問題、財務困境都可得到紓解,自己及孩子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因此,繼家庭也提供了「避風港」的功能。
2.可利用的情感支持增加,而且可以從擴大家庭中獲得其他資源。當新家庭成立,子女也多了一組新的祖父母,繼祖父母的角色雖然模糊,卻很容易接「天上掉下來的孫子女」,藉著祖父母、繼祖父母和其他關係來互相照顧和托嬰,繼親家庭的支持系統並不難建立。
3.由於繼親家庭環境的社交和情感的複雜性,孩子有機會學習如何處理面對總是在改變的複雜的世界。繼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資源及人生取向使得他們的視野更開擴,生活經驗也比以前豐富。
4.繼親家庭的成員往往比一般的核心家庭更努力去增進家庭的凝聚力及連結力。刻意計畫一些家庭活動全家一起參與,例如:郊遊、烤肉、甚至孩子的慶生會,以製造和樂融融的氣氛,也讓彼此有機會了解對方生活上的喜怒及界線,用行動來宣示彼此是「一家人」的事實,這遠比一般核心家庭一切「順其自然」或「理所當然」來的積極並且具有建設性。
5.繼親家庭較能接納家庭成員的獨特性,較有彈性,家規也較為鬆弛。因為繼父母了解孩子在親生及繼親兩份情感及兩套家規愛與要求之下的難處,因此給予孩子的自主性、彈性較高,而孩子來來去去於繼親家庭及親生父母家庭之中自然適應力也提高。
二、建構健康快樂的繼親家庭
繼親家庭只是家庭型態的一種,並非偏差或不正常,然而繼親家庭成員的調適與整合,端視家庭建立之初,使否有良好的心理準備,「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穩固婚姻關係,是每位再婚者需要學習的課題。
(一)成員的心境
家庭成員「放棄」對新家庭的夢想、幻想或不切實際的期望。當前一個婚姻結束時,感到失落與傷痛並不是個人的專屬權利,營建新家庭時也會有沈重體驗,對不切實際的事情抱有期望是一種痛苦的體會。例如,女性如果在再婚時認為新丈夫必然會體貼、照顧自己的孩子,萬一情境卻是丈夫與自己的孩子互具敵意且公開衝突,一定極其失望。因此再婚夫妻要建構健康新家庭的第一步,必須放棄不實的幻想才能有勇氣與智慧解決新家庭所面臨的問題。
(二)建構健康快樂家庭的技巧
1、建立良好溝通管道:清楚了解,各家庭成員的感受及需求,平常與家人常溝通共享聊天的樂趣,面臨問題時,彼此能傾聽、同理,無條件的積極關懷與接納並共同解決問題。尊重孩子意見的表達,避免批評和打擊。
2、新的「信諾」心態:視家庭為一個整體,以發展規則、禮儀,規範各角色的定位。並且釐清家中的權利及控制權限,意味著再婚夫妻必須讓子女、繼子女亦及既往或目前之親族清楚知道,他們會承擔起家庭責任以及主導家中活動。
3、堅守公平對待原則:父母須以公平的心態來對待繼子女及再生子女,家庭規則要明確而適宜遵守,獎賞分明,堅持到底,使孩子的行為有明白的遵循規範。
4、發展危機處理能力:新家庭一旦度過組成的「蜜月期」,家庭問題將接踵而至,如繼親、親生子女的相處問題,家庭財務問題、繼子女的親生父、母對新家庭的干擾等不一而足,重要的是一旦發現問題,需勇敢面對馬上採取適當之策略立即解決問題,不能日積月累而造成感情惡化。
5、拓展社會支持能力:社會支持是家庭面對問題時非常重要的力量,繼親家庭應該參加各種組織及團體,在家庭遇到困境或壓力時可以從這些社會網路中得到協助及支持,如此可增進自己處理問題的智慧。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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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問題與防治
依據民國96年3月28日修正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 family violence)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此定義除通常習見之傷害行為外,亦擴及精神上之虐待情事,在適用上已經納入社會慣稱之婚姻暴力、親屬間性侵害等範圍。保護對象包括了如前夫、前妻、同居的男女(事實上的夫妻關係)、已分居的男女、或曾為同住或現為同住而無親戚關係的人(事實上的家長家屬或家屬間的關係),而不僅限於夫妻、親子、手足或其他有血緣關係的人,範圍已包括現在社會上的實際需要,而不拘泥於傳統的觀念。
一般而言,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壓力及緊張的升高,偶爾發生幾次輕微的暴力事件,女性會避免反抗試著讓船過水無痕;第二階段為暴發期,暴力事件產生,通常事件來得快去得也快,為週期中最短的 階段;第三階段為和好期,施暴者於施暴後因已釋放了緊張的情緒,會對他的所作所為感到愧疚,並一再保證絕不再犯,而受暴婦女也因念於夫妻之情原諒施暴者。第一次暴力事件與第二次暴力事件的間隔時間通常會很長,但隨著暴力事件發生的頻率愈高,間隔時間會愈短,如此暴力週期一再循環出現。當女性遭受家暴後約有一半仍停留於受虐的夫妻關係,不願離婚或分手的原因包括:
(一)憂心子女的安危
很多施暴的父親會恐嚇受暴的母親,如果離家將對孩子不利;或者擔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也擔心孩子在單親家庭中成長不健全。
(二)無法經濟獨立
受暴婦女通常較為弱勢,在經濟上必須依賴施暴者,擔心沒有經濟能力獨立撫養孩子。
(三)畏懼施暴者
受暴婦女之所以不敢離開施暴者,重要原因之一為對暴力行為產生的恐懼感,擔心離開會激怒施暴者,帶來更大的傷害,甚至連累娘家的家人。
(四)從一而終的傳統觀念
受暴婦女會認為這個不幸的婚姻是自己的選擇,總以命定的觀點看待整個過程,她們相信自己有責任要照顧家庭,且一直期待有一天施暴者會醒悟。
婦女受制於「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等多項傳統價值規範,加上社會對暴力的漠視,使得家庭暴力成為普遍存在的事實。當暴力發生後,如何協助婦女脫離家庭暴力的威脅,可從以下幾個面向著手:
1.協助女性自覺、增強動機
積極宣導,使婦女跳脫「嫁雞隨雞、丈夫是天」等的婚姻迷思,並省思婚姻中存在的問題,學習到忍耐並非最佳因應之道,增強其處理婚姻問題的動機。
2.協助經濟自主
許多受暴婦女長年受困於家庭經濟壓力,為了撫養子女、應付生活所需,完全無暇他顧,提供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法律諮詢及訴訟費用補助等協助婦女經濟獨立,將使受暴婦女有勇氣、有空間思考其生命與婚姻問題。
3.運用法律提供保護
善於運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相關規定,受暴當時尋求緊急庇護或尋求保護宜協助申請保護令,使受暴婦女與子女遠離施虐者,避免進一步受暴,並尊重當事人意願、透過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訴請判決離婚。
4.心理輔導
提供受暴婦女心理輔導,結合輔導機構或心理醫師提供心理諮商,並尋求親人之支持系統,共同給予心理支持,走出家暴陰影;若施虐者有意願接受家庭諮商商輔導或家族治療,提供協助並予以補助。
5.學習因應方式,減少暴力發生
協助受暴婦女認清每次毆打事件發生之前置因素,協助其避免可能導致受虐的行為,例如避免與施虐者爭論金錢、酗酒等問題,將有效減少施暴情形,但不能完全杜絕暴力發生。
6.為受虐者「增權(empower)」
協助婦女增強基本人權意識並開展其支持網絡,只有當受虐婦女獲得足夠的資源與支持,不再受困於經濟問題,才能逐漸發展出自己的力量,有能力處理婚姻問題。
受暴婦女的案例中,不難發現經過心理輔導和職業技能重建後,許多婦女往往又回到那個施暴的男人身邊;類此情形,問題所在是個人特質?是社會文化價值?或是其它什麼重要因素使然?至於在社會工作處遇的目標及策略上,究竟是婦女本身的自我重建重要?還是社會支持網絡重建重要?請就你個人實務經驗或專業觀點略述之。(25分)(高考)
【擬答】
由於受害者的受虐症候群大多為:低自尊心,無自信。扮演委屈求全的傳統角色,堅信必須維持家的完整。相信自己必須對施虐者的暴力行為負責,以為是自己的錯。感覺罪惡感,但否認自己感到恐怖和憤怒。對外在事物相當消極被動,但有能力操控所處的環境以避免更大的傷害和被殺害。對壓力呈現強烈的身心反應,經常抱怨身體不適。在暴力壓迫下,不得不以「性」 做為暫緩暴力關係的工具。認為沒有人能夠幫助自己、解決困境。依賴性格,有很深的無助感,欠缺獨立自主的能力。溝通技巧不佳。不論如何,婦女重回虐情境之情形與因素甚為複雜,因此社工處遇時為對症下藥,就必須瞭解其原委,以下就針對問題一一陳述!
(一)婦女重回受虐情境之解釋:
Dutton(1988)曾從生態學角度及相關理論,探討受虐婦女之所以未能切割受虐關係之因素:
1.鉅視系統或文化:女人受社會化(社會價值觀或文化)的影響,認為女人有責任持續其婚姻關係,而婚姻成功與否也表示自己是否為好女人;他的角色是用來維持家庭完整及養育子女長大成人。
2.中式系統或社區:女人因為缺乏社會與經濟上的資源,走投無路,只有繼續停留在受虐關係中,他缺乏一技之長,婚後就放棄工作,以致於自力更生的能力減低,加上缺乏婦女二度就業市場,因而除非在受虐相當嚴重或次數相當多時,才會離開受虐關係。
3.微視系統或家庭:受虐關係不能切割往往是由於受虐者與施虐者之間難以言喻之依附關係,為了滿足對方之需求,他們往往做出一些不切實際之事,反而導致暴力之發生;這種情形下,受虐者會斷絕與外界之關係,而陷 入受虐之陷阱。
4.個人因素系統:受虐者可能曾經目睹母親受虐之情境,因此學習到被打是女人婚姻生活之一部分。
5.學來的無助感理論:指受虐婦女學習到,某些事情是他自己無法控制的,包括他不能控制一些他不喜愛之情境(如被自己的男人毆打)或情緒,因此也就失去避開這種情境的動機,而被動無奈地接受這種不能改變的受虐關係。
6.傷害連結理論:這些受虐婦女將其受虐與某種固執(原則)、忠心(如對男人的忠誠)連結,而不去檢視個人人格或社經狀況。這種情況,來自權力之不平衡與間歇性之虐待行為,這些女人被施虐男人所操縱,接受了這種正向與負向行為之循環,而不克自制,也因此產生了一種很強烈的情緒性依賴,使得脫離受虐關係更為艱難。
7.經濟觀點:女人缺乏經濟獨立能力,一旦切割受虐關係,必須馬上面對經濟問題;而這種顧慮也是造成女人無法脫離受虐情境之可能因素。
8.心理學觀點;指女人主觀上認為這是他生活之一部分,因此認命或以宿命論解釋,被動承受發生在他身上的受虐經驗。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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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明家庭主要功能消長情形
近年來,家庭發展隨著出生人口下降、人口快速老化、單親比率升高、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跨國婚姻增加及失業率上升等社經影響因素,導致傳統家庭功能產生變化互有消長。有些功能顯得比以往更為重要,有些被保留與維持,有些卻漸漸減退與衰弱。家庭主要功能的消長情形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觀之:
(一)生育的功能
對大多數現代社會來說,家庭是唯一合法提供夫妻雙方性生活及生兒育女的場所,確保人口的正常繁衍。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觀念十分濃厚,但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生育的合法功能,已逐漸被顯著增加的婚前性行為、大陸台商包二奶及非婚生子女等現象所取代,顯見不論是性或生育功能,家庭所扮演的角色與傳統社會漸行漸遠。
(二)情感滿足的功能
多數婚姻與家庭的形成是基於感情,所以家是人與人最親密的地方,特別是夫妻之間的情愛與父母手足間的親情,是其他關係所無法取代的。甚而在今日社會中人際關係越來越淡薄冷漠、疏離感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家庭所提供的情感功能不但未曾褪色,家人之間情感滿足的需求反而變得越來越殷切,特別是對核心家庭來說,情感滿足的重要性遠甚於其他的家庭功能,成為維繫家庭的重要理由。
(三)社會化的功能
在傳統社會中,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家庭也是個人最早接觸的場所,對個人價值觀的形成與社會化的影響最早也最深遠,亦即,家庭為提供社會化及文化傳承的最佳機制。然而近年來,隨著雙薪家庭的增加,社會中的專門教育機構和電視、網路等的影響逐漸增強,已有某種程度的取代了家庭教育及社會化的功能。
(四)保護與照顧功能
家庭具有保護及照顧年幼的、年老的、生病的及懷孕的家人,也是每個家人不順遂時的避風港。但這個功能正逐漸轉變,過去安全的、保護的家庭圖像,正被一些家庭暴力、家庭中主要經濟支持者面臨失業等事件衝擊著,社會中各類社福機構,如育幼、養老、中途之家、醫療、衛生等單位正逐漸取代並分攤了家庭部分保護的功能。
(五)經濟的功能
在傳統農業社會中,農家總能自給自足,家庭是基本生產單位,也是基本消費單位,且成員間有相當程度的經濟互助與依賴。現代工商社會,家庭不再是生產單位,僅為消費單位,尤其一般家庭的經濟負荷日益加重,加以小家庭盛行,往昔互助與依賴的經濟結構型態已產生改變。
(六)娛樂的功能
家庭常藉著各種節日、廟會活動、過節返鄉團聚及祖宗崇拜等活動聚會從事娛樂的基本需求,家人可說是和個人一起娛樂的最佳同伴。但由於休閒娛樂場所及觀光地區的興建開發、以及出國旅遊風氣的盛行,使得休閒娛樂不一定要與家人一起進行,甚至同儕間的活動更吸引青少年或許多的成年人,家庭的娛樂功能略有被取代之趨勢。
由以上所述可知,家庭功能因時代、地區、家庭結構與個人價值觀等不同而有差異。家庭已不再是唯一滿足個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場所,各類社會組織逐漸取代了家庭在個人心目中的地位,各項服務業的興起,更使家庭的各項功能面臨考驗。如社會化中的教育功能,已由學校教育制度所取代,傳統家庭中婦女所扮演的照顧者角色,與職場工作角色產生衝突,須借助社工專業或公部門所建構的社會福利體系予以協助。
試說明「家庭生命週期(family life cycle)」模式要旨,並用以論析「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的核心發展任務與發展所需條件(25分)(高考)
【擬答】
(一)理論意涵
1.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源自發展學理論,在家庭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有不同的家庭角色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扮演有著不同的角色期待,而隨著時光流逝,年歲漸增,個人觀念因受外在環境影響亦不斷的改變,因此,個人如何因應這種種的挑戰是個重要的課題。
2.在家庭的每個階段都有一些問題待解決,有一些重要工作待完成,社會學家稱這些待解決問題或待完成工作為家庭發展任務(family developmental tasks),若要順利通過家庭生命週期的各階段,就要盡力負起 階段所應擔負的責任。
(二)運用觀點
家庭週期(或稱家庭生命週期)可以說包括了父母個人生命循環的後半部和子女個人生命循環的前半部。
家庭為動態且是一連串的發展歷程且有不同的發展任務。家庭週期一般分為六到八個階段,其中:
1.西方學者 Carter & McGoldrick 將一般家庭分為八個階段:
(1)婚姻調整期(從結婚到第一個孩子出生)。
(2)養育幼兒期(第一個小孩未滿三十個月)。
(3)有學齡前兒童期。
(4)有學齡兒童期。
(5)青少年子女期。
(6)子女準備離家期:
(7)第二次蜜月期(從幼兒結婚到配偶死亡)。
(8)孤寂期(老年階段或?寡階段)。
2.台灣學者謝秀芬考量台灣的家庭型態與中國傳統文化,提出家庭生命週期的七個階段:
(1)婚姻調整期(從結婚到長子女出生,約1.3年):學習適應婚姻生活、學習扮演適當角色。
(2)養育學齡前子女期(長子女出生到長子女入小學前,約6年):學習如何當父母、學習父母角色的分工。
(3)有學齡兒童期(長子女的年齡在6歲至13歲之間):指導孩子學習、學習滿足家庭成員需求、支付家庭開銷、關心學校和家庭間關係的發展。
(4)有青少年子女期(長子女的年齡從13歲至20歲,約7年):尊重孩子獨立自主權、家人理性溝通。
(5)子女準備離家期(從長子女20歲成年離家、求學、服役、就業或結婚到幼兒結婚,約12年):協助孩子開創未來。
(6)第二次蜜月期(從幼兒結婚分家到丈夫死亡,約10年):重建父母關係為夫妻關係、學習適應孩子離家、學習適應身體衰退、準備退休。
(7)孤寂期(從丈夫死亡到妻子死亡,約8年):學習控制財務、面對人生大限。
(三)「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的核心發展任務與發展所需條件
整合西方與台灣學者的觀點,提出有青少年子女的家庭,在這個階段的核心發展任務與所需的條件有哪些:
1.父母的角色任務與所需條件:
(1)須願意改變親子關係,允許青少年在系統中進出。
(2)須重新關心邁入中年後的婚姻狀況,以及生涯階段所面臨的議題。
(3)須開始思考與將照顧重心轉移到更老的一代。
(4)須認識與接受青少年自我意識所產生的反抗傾向,以及期待父母給予明確期待的願望。
(5)須清楚青少年獨立的願望,同時給予堅定的支持。
(6)須具有正確的角色分工,成為子女正確的性別認同對象,生理上性的成熟及心理上的角色學習。
(7)須將此階段視為發展新的生活型態與興趣的一種過程。
2.青少年的角色任務與所需條件:
(1)應學習與界定未來的職涯目標,以及繼續發展教育學習。
(2)應培養對於各項事務的責任感、自我概念與自信。
(3)應學習體驗(經驗)與原生家庭不同的規範與價值觀,並予以整合與評量。
(4)應建立家庭以外的地位與同儕形成關係。
(5)應學習與異性互動的技巧,嘗試與異性交往。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76)
點此查詢「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重點整理」其他章節重點整理1.撤離理論
Cumming & Henry(1961)和Strib(1972)等學者一致認為任何人在邁入老年之後,慢慢脫離社會關係和社會活動是正常的與必然的,老年人因身心之日漸衰竭,從現存的社會角色,人際關係及價值體系中的撤離,這對社會與老人都是有利的。對社會而言,因自己生命結束所帶給社會的影響小到最低限度的一種準備工作。對老人個人而言,可免除工作與競爭壓力,過悠閒生活以安享餘年。換言之,要成功地邁入老年角色,就必須接受「老年生活是一種逐漸撤離的過程」的事實,也就是說要尋求晚年生活的適應,就必須接受Burgees(1951)所提示的「無角色的角色」的規範與價值。這個理論受到許多的質疑,老年人的角色退出行為,乃是因為在這個生命週期中,失去了原先的角色卻沒有發展可取代的新角色,導致老年人退出社會的現象。
McGuire et al, (1999)等認為老年人社會退出現象是因為缺乏有意義的參與機會,而非自然的過程,這個學說忽略了老人存在的價值,「老年人力」亦是人力資源,老人即使退休了,事實上並沒有離開社會,有些老人退休後,開始二度人生,更積極從事社會參與工作,貢獻自己的經歷服務他人。如果過度強調「撤離」,會使社會失去有價值的人力資源,尤其是老年人口持續增加的未來。
2.活動理論
Lemon,Bengston and Peterson (1972)認為,個體要成功的老化必須維持某種程度的活動參與及角色的投入即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Hendricks and Hendricks(1981)與Nidhi Kotwal and BhartiPrabhakar (2009)提出,具備高活動力的老年人,將享有較好的生活滿意度及較佳的問題因應能力。活動理論主要觀點源於社會學的角色理論(Role Theory),主張人類的自我認同大部分來自於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例如,父親、母親、兒女或員工),人們也透過活動/行動(action)來創造生命新的角色。隨著生命週期的推演,角色的內涵產生顯著的改變或者特定角色扮演的機會逐漸失去,例如空巢期及退休後,若角色失落沒有獲得改善,將導致不成功的老化。支持活動理論的學者試圖從社會活動角度來解釋老人晚年生活的調適,強調老人積極的社會參與才有良好的生活調適,偏重積極學習與服務,如老人大學、休閒文康中心的設置、老人職業輔導或介紹、老人旅行服務的提供等,他們指出老年人和中年人一樣仍具有正常的心理和社會需求,大部份的老年人均不願喪失「社會角色」,同時標榜「行為決定年齡」。老年人有一種自然的活動傾向,樂於參與社團活動及他人交往的機會。活動理論主要強調老年人應延續中年期的活動或是尋找一些替代性的活動以代替失去的角色或變遷的角色,然而,老年人退休後不容易再找到新的工作,鰥夫、寡婦也不容易找到新伴侶,如果參與活動會使老人失去收入或者造成身體上的衰退,對老人而言是不利的。目前的研究在深入探究不同類型活動與老人生活滿足度的相關,使老年服務項目更有彈性,以滿足不同老年群的個別需求。
3.持續理論
該理論強調無論撤離理論或活動理論均不足以解釋老化過程,老人並非同質性團體,而是擁有不同人格特性的團體(江亮演等,2005)。Atchley(1989)認為,人們有一種追尋延續不變的傾向,在過去、現在與未來間保持一種延續性的的關係謂之延續理論,人們將以不同的模式發展個人特有的老年生活。Long(1987)對英國退休男性的研究所做結論,「退休後適應最好的人就是那些需要做最少改變的人」。Iso-Ahola,Jackson and Dunn(1994) 對人們參與活動種類之變化所做的研究指出,隨著年紀的增加人們傾向維持相同的活動,研究結果支持了延續理論。延續理論主張,成功的老化既不是決定於社會角色的退出也不是個人的活動參與;而是取決於體在人生歷程中所發展出獨特的調適能力及老年期所可能遭遇的改變與機會。
4.角色存在理論
社會學家相信個人的生活是離不開團體的,即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與他人發生互動。美國社會學家Parsons(1942)指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實際上就是社會角色與社會角色的互動,但是社會角色不是恒常不變的,它會隨著社會變遷而改變。同時一個人不可能只擔任扮演一個角色,通常他會同時擔任數個角色。老年社會角色已經變遷,或某些角色已消失-老夫妻核心家庭和職業組織之終止,另一方面老年人又必須面對數種新的角色或可能相互衝突角色的來臨。
功能論特別強調社會角色影響決定個人行為,角色理論側重老人晚年生活與社會團體個人互動關係。老人雖因離開工作崗位喪失許多重要的社會關係所付與的角色,但同時老年人也建立其他的新關係,特別是私人互動關係的增加。
Atchley(1976)所提的「退休老化的六個階段」可瞭解當老人經過退休前期、蜜月期、醒悟時期到再適應期,老人逐漸培塑出一套比較合乎實際生活的角色規範,同時也尋求新的途徑以便繼續參與社會關係,因此在這個階段,社會可對老年人提供服務,特別是老年教育研習課程,或幫助老年人運用智慧、經驗再貢獻社會,即老人志願工作者角色,主要目的提供老年人一個參與社會角色的機會,使他們在步入晚年生活時其能有健全的人生觀及愉快的心理與生活。
5.發展理論
Erikson(1968)強調人生發展由嬰兒時期、幼兒時期、遊戲時期、學校時期、青少年時期、青年時期、壯年時期到老年時期,有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可能有積極或消極的發展,而且每個階段的適應均會經歷一個危機,產生生理與社會環境的變化、每個階段的反應都將影響到下一階段的情境,一旦危機渡過,自我更趨向成熟,而建立穩定的認同。因此,老年時期是人生的反射和評鑑時期,這時他們可能對於人生的善與惡,快樂與痛可統整合一,達到自我接受的最高境界,反之,他們可能會追悔過去喪失的機會,悔恨從前沒有好好的把握人生。因此老人教育的對象並非僅止於老人,應包括全體公民,使年輕人尊敬老人、了解老化現象,為老年做準備;老年人能夠對人生有透徹的認識,學習新知識、接受新事務、啟發自身潛能、追求自我實現,滿足早期生活中未能達成的期望,獲致精神上的滿足。
此學說著重在社會壓力對老年生活調適的影響,成功老化受文化因素的制約,因此老年人應接受老化的事實,重組老年生活空間,建立社會關係網絡,個人價值和生活目標的重新整合。
6.積極老化
積極老化(active ageing)概念之提倡,源自於1999 國際老人年(Year of Older People in 1999),希望透過各界合作,共同創造一個不分年齡,人人共用的社會。積極老化概念提出後受到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重視極力向全球提倡,強調積極老化涵蓋層面除了應維護高齡者的健康與獨立外,還須拓展到社會參與和社會安全(WHO,2002)。亦即老化概念由個人層面的需求推展到社會參與及社會安全層面。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認為積極老化的整體策略,強調營造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的優質生活環境,包括社會參與、個人健康和社會安全,政策目標在於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增強老人資本存量,其中資本的內涵包括健康資本、知識資本、社會資本及經濟資本,並將其視為因應21世紀人口老化挑戰的積極作為,期能為高齡人口提供一個積極的扶持環境,使老年人能妥善適應高齡化社會的發展與變化。
從世界衛生組織出版的「積極老化:政策架構」報告書中,所揭示的社會參與、個人健康、社會安全稱為積極老化三個支柱,主要立基於尊重老人的人權,建構一個符合老化的正常化和社會整合的目標(舒昌榮,2008)。在每個支柱中各有其具體策略,以提供各國因應老化一個重要的政策架構之參考依據。在社會參與策略中,特別強調提供教育和學習機會給高齡者;鼓勵高齡者在老化的過程中,依個人的需求、興趣及能力,參與經濟發展活動、正式和非正式的工作,並從事志願服務;鼓勵高齡者在老化過程中,參與家庭和社區生活。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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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終關懷
(一)臨終關懷之定義:
有關「臨終關懷(Hospice)的概念,是1967年由英國桑德斯(Dr.Cicely Saunders)首先提出。該概念源於中世紀,原意是說明朝聖者或旅行者中途休息、重新補充體力的驛站,後引申為一套組織化的醫療方案, 用來幫助那些暫停於人生路途最後一站者,也有人將臨終關懷翻譯成「安寧關懷」(黃天中,1988)。「臨終關懷」組織的目的是:
1.希望幫助末期病人瞭解死亡,且進而接納死亡的事實,使自己活得更像真實的自己。
2.希望給予病患家屬精神上的鼓勵與支持,幫助其承受事實的力量,坦然接受一切即將面對的問題。
(二)臨終關懷的理念:
1.以照顧為主,「臨終關懷」組織的服務者著重於死亡前病人疼痛的控制與死亡後家人情緒的支持,而不是著重於治療。
2.重視生命品質。
3.尊重生命尊嚴、尊重瀕死病患權利。
(三)生存預囑:
指當個人無行為能力或無法參與有關自己的醫療決定時,希望相關醫療處置的法律文件。
(四)顧伯樂羅絲認為人在經歷重大生命事件或哀傷事件時,會反覆經歷的五個階段:
1.否認和隔離;2.憤怒;3.討價還價;4.憂鬱、悲傷;5.接受 。
二、倡導「全人」的老人生活照顧
政府推展社區照顧政策的目的不外乎是:運用「社區」和「家庭」的非正式照顧資源來協助照顧。老人照顧服務不論中外,均以「在地老化」為目標,將老人留在熟悉的社區給予照顧,如此,不僅可提供人性化、多元化與連續性的照顧服務提供,並能建立專業照顧團隊和需求評估機制等專業照顧。長期照顧政策的目標是以「社區為基礎」,並以「在地老化」為目標。
1960年代,已成為各國老人照顧政策的目標,其目的有三項:
1.幫助功能障礙老人盡量留在家中。
2.減輕住院或機構照顧之成本。
3.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
老人長期照顧通常以失能、失智者、80歲以上虛弱者和其照顧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老人是否需長期照顧服務的提供,以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s)、以及認知功能評估量表等做為評估工具,以決定個案是否有長期照顧的需要及服務類型。其目標在於使失能者、失智者保有日常生活的正常化功能或延緩身心失能程度,擁有自主、自尊、高品質的生活。
老人的長期照顧大部分由家庭提供照顧,政府與民間團體的服務的介入只是基於支持性、補充性和保護性的服務性質,以協助家庭照顧資源的不足。所以,老人長期照顧計畫要能落實,必須有一套整合性的照顧政策和服務團隊的管理。除政府在衛生與社政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資源必須協調整合之外,極需建立公私部門的合作夥伴關係。並且,這個專業多元的跨領域團隊服務、 必須以「人為優先」,「失能次之」做為照顧的設計,以「全人」的觀點提供照顧,非僅以問題、疾病或失能為對象,才能呈現周全性的服務效果。
當前,我國政府也意識到人口老化帶來的社會衝擊,積極引進民間資源參與的機制,以充實發展老人照顧產業政策為目標,希望創造出一個多元照顧老人的服務局面。老人期的生活目的不只是在於延長其壽命,更希望擁有高品質且有尊嚴的生活。身為社會工作者需運用優勢觀點和充權觀點,除扮演直接服務者的角色外,更需扮演使能者、充權者的間接服務角色,規劃設計適合老人期的專業、人性的服務方案,協助老人邁向「成功老化」和達成「在地終老」的目標。
綜上所述,「全人」包括生理、心理、社會及心靈層面。欲達到「全人」的老人生活照顧,應以人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達到多元、整合的連續性服務,這也是長照2.0政策核心價值與最終目的。唯有結合所有的醫療、社會福利及民間團體資源,才能加速建置以人為本的社區整體連續性照顧服務體系,並讓需要長照服務者可以藉由各專業團隊專業分工就近獲得適切的生活照顧和醫療服務。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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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期與社會互動理論
(一)衝突理論:認為老人問題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社會上握有權勢的團體不願意改變其既得利益,置老年人於不顧。換言之,老年問題乃因為年齡階層裡,權力不均等分配的結果。
(二)功能理論:相信社會裡的每一個部門或單位都是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功能。老年人對於社會最主要的功能在下一代的社會化。他們累積長期的社會經驗之後,成為重要的文化傳承者。
(三)符號互動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是依賴形象的運用及互動雙方新形象的解釋和判斷。因此想要瞭解老年的社會,就需要先瞭解他們的形象互動方式。
二、老年期心理發展與危機
艾力克森認為老人的心理社會發展危機階段為:統整與絕望。老人在此人生階段,若回顧一生的努力和社會貢獻多,就會認為自己的人生有完整的發展,成為睿智者、風範者,並完成對自己的生命及死亡的接納。但若回顧一生對家庭、工作、事業、或社會沒有貢獻和付出,會感到人生的絕望、失望。此時期的人生因剛從職場上退休下來,因此,必須在生活和時間的運用有新的規劃和選擇。而且,必須面對個人的失落感與死亡的迫近。因此,家庭和朋友的親密、緊密的互動關係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也是老人尋找生命統整的意義的重心所在。由於老人的人格彈性比以前降低很多,加上生活的壓力,很容易使人變得頑固,甚至有些人變得憂鬱、疑心、妒忌、妄想的精神狀態。大部分的精神科醫師都相信老年期的人,發生記憶不好,情感及妄想症狀是老年期精神病最常見的早期症狀。這些症狀如不小心謹慎的處理,最後都會引起人格的惡化及失智的障礙。是故,此人生階段中,以老年期的心理社會問題最為複雜。
三、老年期必須面對的心理社會問題
(一)健康和身體衰退的問題
(二)適應退休生活和收入減少的問題
(三)適應配偶去世後的生活問題
(四)與同齡的老年人建立友誼的問題
(五)適應新社會角色規範的問題
(六)找到合適居住環境的問題
四、老年期的心理壓力
(一)老人憂鬱症的重要危險因子
老化的過程使免疫力的功能減弱,降低了抵抗壓力的能力,而使個人容易患病。長期的身心病痛並處在「吃飽等死」的悲觀論調下,產生自卑及失去信心,造成「易病、多病、久病」的身心靈狀況。
(二)老年期最大的衝擊-失落感
失落的感覺包含:1.身體的失落感(老化的結果)。2.所愛的人(例如配偶、兒女、朋友、親戚等)及物的離去或喪失。3.因退休而喪失自我肯定價值觀及自我期許的社會經濟地位。4.成為無業遊民的恐懼。
上述結果多會造成老年期個體的自尊及自重的喪失,進而出現社交退縮的行為。 興小弟讀書筆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53)